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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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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审批类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并提供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5、承担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承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承担指导、规范本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地方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承担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10、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房屋登记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11、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1个,下属2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1,184.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126.7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35.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21.9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5,171.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3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863.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1.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5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4.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17%;项目支出27,373.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369.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6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6年结余分配493.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162.1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2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74.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科学技术支出1,688.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7.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0%;节能环保支出2,768.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8%;城乡社区支出33,014.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87%;住房保障支出1,55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174.1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92.74万元,下降34.7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16年度决算174.1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92.74万元,下降34.7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6年度决算1,688.3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5.20万元,下降1.47%。其中:

  “应用研究”2016年度决算1,688.3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5.20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280.0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64.16万元,增长141.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280.0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64.16万元,增长141.60%。主要原因: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增加相应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1,347.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9.20万元,下降4.21%。其中:

  “医疗保障”2016年度决算1,347.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9.20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度决算2,768.0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768.08万元。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6年度决算2,768.0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768.08万元。主要原因:绿色建筑和生态示范区奖励资金上年度结余480.71万元在本年度支付,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此项支出2,287.36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决算33,014.4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728.56万元,增长2.2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6年度决算31,116.6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702.93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全市统一的调资政策增加相应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6年度决算278.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59.45万元,增长133.50%。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2012年至2016年北京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支出。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6年度决算1,618.9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33.82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1,550.6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230.18万元,下降44.24%。其中:

  “城乡社区住宅”2016年度决算1,550.6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230.18万元,下降44.24%。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46.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下同)2016年度决算11,346.3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22.98万元,下降5.20%。其中: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6年度决算694.9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3.40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10,651.4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599.58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722.9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5.2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1.40万元减少56.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75.2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6.73万元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抗震改造技术培训、建设行业职业标准体系和技能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2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2.9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94万元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接待工作。公务接待35批次,公务接待35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77.0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29.73万元减少52.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35.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5.95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2016年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7.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141.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29.73万元减少88.6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7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5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8.7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98.72万元,比上年增加975.81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我委办公楼运维费本年度调整到在机关本级列支。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9.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7.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2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7,138.33万元,其中:汽车110辆(财政拨款供养汽车77辆,非财政资金供养汽车10辆,车改封存汽车23辆),2,275.3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统计范围。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7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18,988.03万元。评价工作按照《北京市市级预算部门组织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范》(京财绩效〔2013〕2334号)规定的程序实施,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项目6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的项目12个。

  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相关绩效指标较为清晰,在业务监控、财务管理上建立了较完善的制度和措施;通过项目实施,对所支持的行业领域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较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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