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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4 10:00    来源: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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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北京段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方案。

  3.负责提出市南水北调工程有关投资调整建议;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及供水水价方案。

  4.组织研究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布局优化、重大战略课题以及配套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前期工作。

  5.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管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和专项设施迁建的组织、协调、监督及管理工作。

  7.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供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协调解决相关水事纠纷;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市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度汛工作。

  8.协助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来水水量调蓄、配置和利用;负责南水北调来水水质监测。

  9.协助、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市南水北调来水水量调蓄、配置和利用。

  10.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协调,参与指导、监督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内文物保护工作。

  11.承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及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设2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8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南水北调信息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南水北调调水运行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南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东干渠管理处、北京市南水北调水质监测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35328.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1542.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786.9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82.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39%;其他收入63059.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61%。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355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5.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6%;项目支出422456.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44%。

  2016年结余分配8.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68.8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9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农林水支出231999.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36.3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4.3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6年度决算36.3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在落实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及人才管理中,统筹安排培训任务,节约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84万元,增长1407.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5.1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84万元,增长1407.20%。主要原因:按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年中追加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4.8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50.35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50.35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持平。

  4、“农林水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31999.8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2512.18万元,增长29.26%。其中:

  “林业”(款)2016年度决算272.1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4.04万元,增长30.77%。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平原造林支出。

  “南水北调”(款)2016年度决算231727.6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2448.14万元,增长29.25%。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本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9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38398.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38398.6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38398.63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127033.7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7033.73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本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11364.9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1364.90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本金。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093.9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0个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2.7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7.21万元减少4.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22.5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27.00万元减少4.46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本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支出;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中组部赴德国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专题研究班、参加市委组织部赴美国城市群区域发展与大城市治理专题培训班、参加北京市水利学会赴台湾交流考察水利设施及水资源管理任务,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1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8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7.11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7.11万元持平。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2016年度外单位、兄弟省市交流学习;社会公众参观南水北调工程等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公务接待82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3.10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63.10万元持平。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1.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1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5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93.14万元,比上年增加51.18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度新增人员;差旅费、供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等因素。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8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5.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58.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0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70.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7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761.11万元,其中:汽车33辆,1347.29万元(包括特种作业专业用车10辆,847.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895.5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0个(其中:简易程序评价39个,普通程序评价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53%,涉及金额21944.10万元。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评价主体责任,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精心组织绩效部门自评。评价结果如下:

  (一)普通程序评价

  本部门完成对“2016年南干渠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的普通程序绩效评价工作。经专家组分析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6.81分,评定为“优秀”。

  (二)简易程序评价

  本部门完成对2016年度39个财政项目的简易程序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优秀”的38个项目、“一般”的1个项目,简易程序评价项目绩效优秀率为97.44%。

  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起到了较好的支撑保障作用,经济社会效益较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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