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内设机构共计24家,包括行政机构1家,医疗机构23家。北京市医管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办医院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推进所办医院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承担所办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效的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对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所办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相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定,组织制定所办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建立所办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医院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所办医院医疗、医技、护理、药事等服务质量管理的责任,组织所办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7、推进所办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8、负责组织所办医院依法承担公共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9、负责所办医院的党群、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75人,实际67人;事业编制39926人,实际35714人;聘用人员10015人。
离退休人员13663人,其中:离休480人,退休13183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4281186.6414万元。其中:2016年本年收入4189269.494645万元,本年收入中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55872.249205万元,事业收入3346902.524742万元,其他收入86494.720698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91917.146755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总计4281186.6414万元,其中:2016年本年支出4281186.6414万元,本年支出中包括:基本支出3840199.883719万元,项目支出440986.757681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市属医院人员及基本运营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包括:医疗护理管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医疗质量及安全监管、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实施、医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药事管理、医疗机构后勤安全、市属医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市属医院医用设备购置、病房楼及手术室修缮、同仁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区扩建工程、宣武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等。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003.958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922.61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356.7065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724.637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