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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19-02-27 1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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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怀柔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负责对辖区公安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5个部门,分别是检察管理监督部、侦查监督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检察技术部、审查逮捕部、法警大队、刑事执行检察部、公诉部、刑事审判监督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部、未检部、监察室、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6人,实际   98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5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8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5544.21万元,比2018年5286.5万元增加257.71万元,增长4.87%。其中:财政拨款5394.67万元,比2018年4987.51万元增加407.16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149.53万元,与2018年298.99万元减少149.46万元。其他资金主要是按照市级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较2018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5544.21万元,比2018年支出预算5286.5万元增加257.71万元,增长4.87%,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651.62万元,比2018年4095.86万元增加555.76万元,增长13.57%,增长原因: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及聘用制人员增加,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892.59万元,比2018年1190.64万元减少298.05万元,下降25.03%,减少原因是根据全市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情况,随业务需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规模。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检察管理监督、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刑事执行检察、公诉、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和行政检察、未检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2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3.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3.7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5万元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及部门的业务招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8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8预算数39.08万元减少39.08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无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8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9.1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1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26万元,其他1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95.7万元减少14.19万元,主要原因:因监察体制改革,部分公务用车划转至怀柔区监委。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9.3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5.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9.0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33.33%。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0.8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7.6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382.2万元,其中:车辆26台,487.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394.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66.7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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