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密云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二)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三)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四)负责受理辖区内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五)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六)负责对区公安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八)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九)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十)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质装备工作;(十一)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优化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内设14个部门,分别是检察管理监督部、侦查监督部、职务犯罪侦查局、审查逮捕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公诉部、刑事审判监督部、民事和行政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技术部、法警大队、监察室、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9人,实际109 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10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2人。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196.13万元,比2018年5972.08万元增加224.05万元,增长3.75%。其中:财政拨款5976.62万元,比2018年5872.62万元增加104.0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219.50万元,比2018年99.54万元增加119.96万元,是结合2018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19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6196.13万元,比2018年5972.08万元增加224.05万元,增长3.75%。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462.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15 %,比2018年5148.55万元增加313.52万元,增长6.09 %。变动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734.05万元,比2018年823.52万元减少89.47万元,下降10.86 %,减少原因为根据全市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情况,随业务需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规模。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检察办案业务经费、检察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互联网接入费、信息化运维费、安检工作经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服务费等。
4、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2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4.5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75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5.05%。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25.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41.04万元,比2018预算数0万元增加41.04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8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0.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39万元,其他25.25万元。与2018预算数89.1万元减少4.45万元,减少4.99%。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统筹安排公务用车工作,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4.7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4.0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3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5.2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31%。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067.21万元,其中:车辆24台,463.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1092.0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