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为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公诉部、审查逮捕部、侦查监督部、检察管理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行政检察部、检察技术部、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处、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55人,实际145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3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5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8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587.48万元,比2018年7695.22万元增加892.26万元,增长11.59%。其中:财政拨款8503.79万元,比2018年7621.6万元增加882.1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金83.69万元,比2018年73.61万元增加10.08万元。主要原因为:结合2018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8587.48万元,比2018年7695.22万元增加892.26万元,增长11.59%,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467.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96 %,比2018年6666.03万元增加801.38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检察院转隶至监察委人员的人员经费暂时安排在检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经费中含此部分人员的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1120.0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04%,比2018年1029.19万元增加90.88万元,增长8.83%,增加原因:根据全市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情况,随业务需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规模。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如业务经费、互联网接入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07万元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部门及单位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75.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16.2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6.29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9.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7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79万元,其他9.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79.2万元减少19.64万元。主要原因:结合实际情况,车辆划转至监察委,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7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8.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4.0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4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9.8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1.59%。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9423.9万元,其中:车辆19台,346.8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1934.0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485.91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