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质量领先、声誉良好的高水平政法高等职业院校。
部门性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设置24个部门,分别是: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工会)、纪检监察处、人事处、安全稳定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武装部)、团委(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计划财务处、总务基建处、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科研处、信息技术系、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经贸法律系、安全防范系、基础部、留学生工作管理部、图书馆、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党校工作部、北京政法网管理办公室(杨闸)。下设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和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环境。
4.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73人,实有人数35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330.41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11万元,下降7.4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547.07万元,比上年减少1404.62万元,下降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88.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31%;事业收入175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6%;其他收入208.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206.20万元,比上年减少3998.61万元,下降16.52%,其中:基本支出18411.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12%;项目支出1794.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88.46万元,比上年减少1091.52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328.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5.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8%;卫生健康支出546.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5)2020年度决算16328.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22.13万元,下降8.53%。其中:“职业教育”(20503)2020年度决算15498.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05.01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进修及培训”(20508)2020年度决算829.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7.12万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党校办班培训经费等项目执行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20年度决算1975.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05万元,下降1.7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2020年度决算1907.12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抚恤”(20808)2020年度决算68.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4.05万元,增长99.56%,主要原因:本年去世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相比增加,共有4人去世,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2020年度决算546.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5.66万元,下降17.4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020年度决算546.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5.66万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医保政策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576.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6.1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3.48万元减少37.3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50万元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46.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5.98万元减少29.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31.52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31.52万元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4.6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4.46万元减少29.80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4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2.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0台,408.9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年初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为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0%,其中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京津冀示范性职业院校结对子两个项目因疫情原因未能开展。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首都政法综治网,涉及资金822.05万元,评价得分87.60分。单位自评项目3个,分别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专兼职教师与管理人员、学生后勤保障经费和资助困难学生经费,涉及资金793.50万元,评价得分分别为90.95分、91.54分和90.50分。
(二)绩效管理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年度绩效指标已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绩效管理取得不错的效果。
(三)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1.主要经验
(1)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同力协作
本次部门自评工作是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财政大力推行的一项重点工作,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经费管理严谨,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学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资金支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支出管理制度》以及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资金审核、审批程序,使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切实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3)预算编制符合学院年度长期规划
在编制部门整体预算时,首先对部门职能做出全面分解,保证预算内容与部门职能的对应关系;其次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确保预算内容与年度工作计划相符;最终年度预算编制与年度工作计划对应到单位长期规划中,明确单位长期规划中本年的任务目标,并确保其与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编制的一致性。预算编制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支持特高项目建设,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学院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保障。
2.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改进
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不足,不能做到对预算及工作内容的全面分解,工作内容及预期成果不以量化数据进行体现,导致指标的可衡量性不足,无法判断指标的完成程度。
(2)满意度调查问题
部分项目对受益群体定位模糊,因疫情原因,满意度调查方式比较单一,同时满意度调查资料采集不充分,导致满意度指标无法衡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绩效目标论证,增加绩效目标的可量化性
项目主责部门应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科学论证环节工作,增强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进一步总结出具有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成果。
2.重视满意度调查
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反馈与需求,便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