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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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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庙城人民法庭、雁栖人民法庭、汤河口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3个职能部门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辖区内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96人,实有人数184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3人;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355.57万元,比上年减少1908.91万元,下降12.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90.48万元,比上年减少678.81万元,下降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9.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20.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75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565.19万元,下降11%,其中:基本支出10491.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24%;项目支出2264.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45.74万元,比上年减少2244万元,下降12.4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资金减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1.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1046.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87%;教育支出1.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卫生健康支出542.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046.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5.22万元,增长5.29%。其中:

  "法院"(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11046.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5.22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按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安排资金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4万元,下降27%。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4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为抗击疫情,减少线下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0年度决算700.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9.63万元,下降18.5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97.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2.27万元,下降14.91%,

  主要原因:实际招录人数比计划减少,年度相应支出减少等。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2.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36万元,下降93.4%,主要原因:病故人员对象不同产生的正常差异。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42.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96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医疗保险计算基数政策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542.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96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医疗保险计算基数政策调整,相应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491.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1.4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1.21万元减少49.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1.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6.64万元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费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往来等方面。公务接待28批次,公务接待25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26.34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144.5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26.74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26.74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7.82万元减少18.2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线上办案增加,机动车加油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2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1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8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2.27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89.58万元,比上年增加40.61万元,增加原因:新建法庭面积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3台,877.43454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21.9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1082.304336万元。评价结果为优。

  二、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顺利完成我院押解任务,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保障我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申请车辆更新购置经费项目,我院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工作计划,精心部署相关工作,并就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保障我院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能够按进度完成。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客观反映并科学评价项目的工作成效,对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强化支出责任,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进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评价工作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选取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作为绩效评价对象,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对该项目展开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分析方法,对项目决策、管理过程及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讲述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2.46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此项目为新增项目,项目期一年。

  (2)项目可持续影响

  本项目坚持服务群众,加大案件执行安全,更及时,更有效的保障执行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审判安全。

  (3)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绩效目标满意度指标设定车辆使用人满意度指标85%以上。评价组调查了31份满意度调查表,分别对是否满足提送犯人需求、公务用车车况、出车及时进行行驶登记方面展开调查,调查满意度比率,其中是否满足提送犯人需求满足19人、基本满足12人;公务用车车况满意7人、基本满意23人、不满意1人;出车是否及时进行行驶登记选是31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报告撰写简单,不够全面,绩效报告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如项目决策情况未填写、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等填报不准确;绩效展示不充分,所提供资料未能充分展示项目实施效果。

  (六)有关建议。

  加强基础工作的精细化,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内部控制的执行。进一步梳理和修订相关制度,保证制度有效性。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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