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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10: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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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部门职责:跨地区行政诉讼、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走私犯罪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公共交通、机场等领域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原铁检分院管辖的案件,打击和防范在铁路上发生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护铁路财产和运输物资不受侵害,保护旅客和铁路职工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同时,下辖管理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铁路运输检察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7人,实有人数8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940.60万元,比上年减少286.04万元,下降5.4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32.91万元,比上年减少285.04万元,下降5.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1.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90.91万元,比上年减少157.28万元,下降3.12%,其中:基本支出4479.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59%;项目支出411.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31.39万元,比上年减少287.56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351.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13%;教育支出3.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5%;卫生健康支出246.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351.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85万元,下降0.10%。其中:

  “检察”(款)2020年度决算4351.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85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项目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5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80.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预计退休人员低于实际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数减少。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0.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预计退休人员低于实际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数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6.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63万元,下降0.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46.3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63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按2020年度医疗保险减征政策,医疗保险支出数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70.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1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00万元减少1.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管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7.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减少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7.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公用车加油费和保险费支出数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5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84.68万元,比上年增加11.68万元,增加原因:受疫情影响,购置防疫用品支出数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6台,285.7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3.4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0.00%,涉及金额153.34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即“检察业务工作费用”,涉及金额60.00万元,评价得分为89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93.34万元,评价得分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评价结果看,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资金效益得到应有发挥。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是按照中央政法委、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在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的基础上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揭牌成立。

  四分院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试点单位。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是中央从制度上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优化司法职能权配置的重大顶层设计,对于确保公正司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迫切需求。

  2020年,为了进一步健全检务公开和法制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申请检察业务工作费60.00万元。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检察业务工作费主要内容

  ①检务公开工作:包括专题会议费用、专题宣传费用、专题印刷费、微信微博客户端费用、《检察新时刻》费用、宣传书刊和专题片制作费用等。

  ②“两会”相关费用:人大代表联络通讯费、联络活动书籍费、宣传材料费、座谈会议费等。

  ③“三员”费用:包括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津贴、活动经费和专题报刊、书籍订购费等。

  ④专项调研费用:检务公开、法制宣传、司法体制改革等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2)2020年项目实施情况

  ①书籍订购费用67,253.41元,主要订购内容有《民法典》、《宪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检察业务工作用书以及订购《中国检察官》杂志。

  ②稿费8,120.00元,为《检察新时刻》杂志征集文章所付稿费。

  ③印刷费12,3565.09元,主要用于《五周年检察业务工作文集》、《检察新时刻》杂志等文献资料的印刷。

  ④专家咨询费26,550.00元,主要为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议案研讨,协助业务部门办案。

  ⑤外宣费用349,559.50元,主要为视频制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运行维护等。

  ⑥课题经费24,952.00元,主要为通过市院的检察理论研究立项的课题的相关经费支出。如“侧重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研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走私犯罪案件中走私对象不明确的处理问题研究”等课题。

  3.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2月,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预算60.00万元。

  2020年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0.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60.00万元,无结余资金,预算执行率100.00%。

  4.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拍摄宣传片、制作微信公众号、印刷普法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市检四分院对外宣传影响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好检察声音,切实推进普法扫黑落实成果。充实对外宣传形式,打通新媒体网络宣传渠道。及时为检察实践和检察改革输送高品质的智力产品,围绕检察实践,发现办案中的真问题,从理论上阐释、指引。加强跨行政区划改革、公益诉讼检察、复合监督、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侦查、控告申诉检察、检察管理监督、检察建议、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等检察理论研究。

  5.具体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普法宣传、工作宣传1020次;检务公开3次;微信号发布1045篇;调研骨干培训2次;重点课题15篇;内刊印刷3期;法律专家咨询4次;

  质量指标:中央媒体报道数7篇以上;省级媒体报道数2-5篇次;新媒体点击量(含转载数)226.6累计万次;研究课题评审合格率90%以上;公开发布、转化率67篇;群众参与度150人次(若和外宣有关则为120余万次);

  进度指标:宣传工作每月30次;当年12月前完成媒体报道转载、新媒体账号制作、法律专家咨询工作;当年10月前完成拍摄宣传片工作;研究课题按时结题率达到100%;

  成本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60万元;

  效益指标: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0%。检察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可持续发展力保持长远;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部门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四分院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了解、分析和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对四分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工作费”项目预算资金60.00万元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等内容;二是过程指标(25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内容;三是产出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内容;四是效益指标(25分),主要评价实施效益和满意度等内容。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0年度“检察业务工作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2020年度“检察业务工作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4.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价组评议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5.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现场对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核实,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况,最终根据评价前期入户调研及收集资料情况,结合工作小组的评价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撰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分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工作费”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00分,其中项目决策30.00分、项目过程25.00分、项目产出12.00分,项目效益22.0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2020年度“检察业务工作费”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2020年度“检察业务工作费”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为了进一步健全检务公开和法制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往年检察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情况,申请检察业务工作费为60.00万元。

  (2)立项程序规范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立项程序较规范,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规定的立项程序执行预算编制工作,并经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至市财政。2020年2月,北京市财政局发函批复了四分院该项目的预算。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合理,四分院在申报2020年预算时填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立了该项目的相应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中设定了“普法宣传、工作宣传1020次;检务公开3次;微信号发布1045篇;调研骨干培训2次;重点课题15篇;内刊印刷3期;法律专家咨询4次。”的数量指标、“中央媒体报道数7篇以上;省级媒体报道数2-5篇次;新媒体点击量(含转载数)226.6累计万次;研究课题评审合格率90%以上;公开发布、转化率67篇;群众参与度150人次(若和外宣有关则为120余万次)。”的质量指标,“宣传工作每月30次;当年12月前完成媒体报道转载、新媒体账号制作、法律专家咨询工作;当年10月前完成拍摄宣传片工作;研究课题按时结题率达到100%。”的进度指标、“项目预算控制数60万元;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0%。”的成本指标以及“检察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可持续发展力保持长远。部门满意度达到95%以上。”的效益指标。

  (2)绩效指标明确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绩效指标较为明确、细化,具有可衡量性。该项目将绩效目标按照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等一级指标以及数量、质量、进度、成本、效益、满意度等二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对项目的支出按照市财政对预算的要求进行了二级项目的划分,包括印刷费、法制宣传费、专家咨询费、课题调研费,进一步保障了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资金分配合理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基本合理,分配情况如下:印刷费10.00万元、法制宣传费38.00万元、专家咨询费4.00万元、课题调研费8.00万元,与实际支出情况基本相符。

  4.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评价分析

  该项目的资金到位率为100.00%。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60.00万元/60.00万元)×100%=100.00%。

  预算执行率评价分析

  该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为100.00%。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60.00万元/60.00万元)×100%=100.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及四分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且每笔支出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5.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涉及的管理制度,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一定保障。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分析

  该项目执行过程中,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均完备,项目中涉及的合同、验收报告、调研报告等资料均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落实到位。

  6.产出数量

  计划:普法宣传、工作宣传1020次;检务公开3次;微信号发布1045篇;调研骨干培训2次;重点课题15篇;内刊印刷3期;法律专家咨询4次。

  实际:四分院“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共印制宪法宣传册2000册;微信公众号2020年全年发布348期共1045篇内容,其中原创内容275篇,转载内容770篇;入选市院2020年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重大课题1篇、重点课题17篇;院内刊物《检察新时刻》2020年共印制三期;全年法律专家咨询共4次。产出数量指标大部分能够按照计划完成,但仍有部分指标缺少证明资料的归集,如:普法宣传、工作宣传,检务公开,调研骨干培训等指标。

  7.产出质量

  计划:中央媒体报道数7篇以上;省级媒体报道数2-5篇次;新媒体点击量(含转载数)226.6累计万次;研究课题评审合格率90%以上;公开发布、转化率67篇;群众参与度150人次(若和外宣有关则为120余万次)。

  实际:根据四分院提供资料显示,新华社报道数量4篇,央视社会与法栏目采用视频形式报道3次。其余指标相关证明资料有待归集。

  8.产出时效

  计划:宣传工作每月30次;当年12月前完成媒体报道转载、新媒体账号制作、法律专家咨询工作;当年10月前完成拍摄宣传片工作;研究课题按时结题率达到100%。

  实际: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以及院内期刊《检察新时刻》、市院《京检在线》的稿件内容,每月宣传工作可达30次。2020年12月前完成了对央视媒体报道的转载,并制作了抖音账号“四分剪影”,且进行了四次法律专家咨询工作。2020年10月前完成了四分院宣传片的拍摄工作,但缺少相应验收资料。部分研究课题的成果内容在《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发布以及入选新时代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学术论坛。但缺少2020年全部课题的结题、应用、评审等相关资料的归集。

  9.产出成本

  计划:项目预算控制数60万元;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0%。

  实际:2020年该项目实际支出60.00万元,未超过预算控制数。2019年该项目预算数及实际支出数均为40.00万元,本年维护成本增长率为150%。

  10.实施效益评价分析

  四分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春风中成立,将倍加珍惜时代赋予的历史机遇,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做好司法改革的探路者和先行者,自觉地把检察业务工作融入到首都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当中,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的保障下,四分院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积极的影响,但是归集的绩效资料对上述效益的反映支撑度不强。

  11.满意度评价分析

  四分院就本院的检察业务工作对院内干警开展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普法宣传、工作宣传,检务公开,调研骨干培训等数量指标,缺少证明资料的归集。

  2.省级媒体报道数、新媒体点击量(含转载数)、研究课题评审合格率、公开发布、转化率、群众参与度等质量指标无相应证明资料。

  3.无四分院宣传片拍摄的验收资料,同时2020年研究课题的结题、应用、评审等相关资料有待归集。

  4.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为150%,未做到≤0%的成本指标要求。

  5.该项目实施资料对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环境效益资料反映支撑不强,资料归集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六)有关建议

  1.建议对产出指标中的各项指标值的设定充分调研,并在项目各项支出完成时及时对验收报告、调研成果、宣传成果等资料进行归集。

  2.建议加强项目绩效成果的资料收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注意各种效益资料的留痕,及时、全面、完整的收集项目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实施效益方面的资料,充分体现实施效益目标的完成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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