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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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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质量领先、声誉良好的高水平政法高等职业院校。

  部门性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设置25个部门,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巡察办公室合署;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合署;保卫部(保卫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加挂基建办公室牌子);工会、机关党总支合署;团委;党校工作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加挂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牌子);应用法律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安防科技学院;信息媒体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发展中心;图书馆;综合服务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北京政法网运管中心。 

  主要职责:学院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

  3.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环境。

  4.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充分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6.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72人,实有人数35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401.29万元,比上年增加70.88万元,增长0.3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173.37万元,比上年减少373.70万元,下降1.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98.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77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9.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59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388.62万元,增长6.87%,其中:基本支出19795.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67%;项目支出1799.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98.03万元,比上年减少290.43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2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809.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5.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1%;卫生健康支出81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5)2021年度决算16809.6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21.46万元,下降4.66%。其中:“职业教育”(20503)2021年度决算16807.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25.96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进修及培训”(20508)2021年度决算2.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5.50万元,下降97.3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党校办班培训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21年度决算1895.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34万元,下降1.0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2021年度决算1860.17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抚恤”(20808)2021年度决算35.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34万元,下降36.71%,主要原因:本年去世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相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2021年度决算817.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2021年度决算817.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382.1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2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82万元减少19.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7.50万元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5.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7.32万元减少1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5.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7.32万元减少12.0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2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1.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8台,398.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8.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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