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示范基地,全国首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北京市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全国和北京市首批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北京市首批免费开放的纪念馆,北京市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抗日战争史料收集和研究中心、对外民间交流的窗口和联系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桥梁,是建馆伊始中央赋予抗战馆的三大任务。
根据京编办事文件批复我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内设机构共11个部室,职责如下:
(1)办公室
负责本馆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查、信息、宣传、接待、信访、保密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开展;受理并协调解决观众投诉和服务纠纷。
(2)文物保管部
负责抗战类文物、史料的收集、保管、利用、维护、修复、复制等工作;负责文物、史料背后故事的研究整理。
(3)展览陈列部
负责主题展览的日常维修、维护;组织临时展览的设计、制作和展示;开展国内外展览工作交流。
(4)编辑研究部
负责研究编写展览大纲;研究抗战史学、中日关系;编辑抗战类书籍刊物。
(5)宣传教育部
负责组织策划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展览讲解词的撰写以及主题展览、临时展览的讲解教育工作;负责观众接待、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间的交流交往;负责社会教育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
(6)信息资料部
负责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负责抗战影(音)资料、文史图书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的工作。
(7)行政保障部
负责本馆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食堂、政府采购、车辆、物业服务等管理工作。
(8)财务部
负责本馆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9)人事部(机关党委)
负责本馆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馆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0)保卫部
负责本馆日常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11)对外交流部
负责本馆及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有关对外交流的联络与协调、开展抗战史学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有关学会的日常工作。
抗战馆下属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文化宣传推广中心(差额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抗战纪录片、纪念品、宣传品等的开发制作;承担抗战类展览图书、刊物的推介推广;经营管理抗战馆服务设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抗战馆事业编制157人,与去年一致;本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30人;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7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336.79万元,比上年减少15,338.46万元,下降39.6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202.27万元,比上年减少10,867.75万元,下降5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1.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1%;事业收入0.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其他收入109.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134.52万元,比上年减少4,470.70万元,下降25.39%,其中:基本支出7,338.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87%;项目支出5,796.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1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16.39万元,比上年减少14,099.47万元,下降37.99%。主要原因:本年无承揽重大工程展览活动项目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2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0万元,下降96.07%。其中:
“培训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0万元,下降96.07%。主要原因:培训规模缩小,培训活动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924.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07.33万元,减少10.44%。其中:
“博物馆”(款)2021年度决算12,924.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07.33万元,减少10.44%。主要原因:本年度历行成本节约,节省非必要项目支出,缩减部分项目规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336.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7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86万元减少36.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本年预算数30.10万元减少3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因历行成本节约原则,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9.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3.76万元减少4.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15.7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15.76万元一致。主要原因:本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00万元减少4.01万元,主要原因:近几年车辆更新,新车的运行维护费较低。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6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34.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9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5台,83.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培训支出(款):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土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博物馆(款):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