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隶属于北京市国资委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一轻控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有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
1、机构设置
本公司内设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战略发展部、经济运行部、财务管理部、资本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审计部、基建环保部、安全行保部、信息科技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纪委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
公司下属10个部门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级、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老干部活动站、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日用化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食品及酿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乐器研究所。
2、职责
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始建于1964年,是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和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单位。现有角门、门头沟、东坝、天桥4个教学区,设置了24个部门。北京轻工技师学院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为社会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同时开展相关专业技能培训。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校以开展领导干部、党务人员培训、党员轮训及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为主,为企事业职工提供教育服务。
北京乐器研究所主要业务为提供乐器生产及相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中介服务;乐器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试销;乐器产品标准修订;技术交流、咨询、培训、乐器期刊出版发行等。
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市日用化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食品及酿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主要业务为:为乐器、日化、食品酿造、照明电器、钟表等产品提供质量技术保障、监督检验、产品认证及进出口商品委托检验等。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老干部活动站主要职能为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及相关管理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行政编制;事业编制340人,实有人数32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739.41万元,比上年减少304.25万元,下降1.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737.61万元,比上年减少381.08万元,下降1.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5.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086.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6%;经营收入241.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45.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653.44万元,比上年减少257.49万元,下降1.23%,其中:基本支出14210.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80%;项目支出6225.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217.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07.43万元,比上年减少691.15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发展规划本年预算比上年减少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4824.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53%;科学技术支出1470.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4%;卫生健康支出72.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83.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14824.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8.71万元,降低0.78%。其中:
“普通教育”2021年度决算17.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0%。
“职业教育”2021年度决算12618.7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综合培养。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2187.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96.94万元,降低11.95%。主要用于培养人才开办培训班。
2、“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1470.1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应用研究”2021年度决算1470.14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586.49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586.49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72.7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72.7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险。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1年度决算583.97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制造业”2021年度决算583.97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814.9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2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27万元减少9.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03万元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导致接待大幅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轻工技师学院、一轻党校校际参观接待。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9.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6.24万元减少7.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24.0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2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6万元减少7.10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出行大幅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0.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9台,190.1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不包括离退休教师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等。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科技重大项目支出等。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