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是1989年11月26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1990年7月正式对外办公,2006年实行参公管理,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中转隶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为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改革与发展进行决策研究,统一规划和组织市农口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开展农村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负责北京市农口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建设与管理,负责市农口综合经济信息的采集、存贮和开发利用,为领导机关和郊区农民开展信息服务;承担农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以及农业区划和规划工作;组织农村经济改革试验区和农业区划成果应用试验试点工作;开展对郊区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关地方志、文献资料的编纂工作;开展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理论研究,组织和参加市内外以及国际学术交流。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为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本级)、北京市城乡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农村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16人,实有人数10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924.57万元,比上年8634.70万元减少710.13万元,下降8.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45.62万元,比上年8446.02万元减少700.40万元,下降8.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2.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91.10万元,比上年8304.67万元减少1113.57万元,下降13.41%,其中:基本支出4509.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71%;项目支出2681.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42.30万元,比上年8382.77万元减少640.47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按10%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按45%压缩了课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7.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2%;农林水支出6950.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20.86万元减少7.7万元,下降36.91%。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3.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20.86万元减少7.7万元,下降36.9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按要求增加在线干部培训,减少定点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4.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65.65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1.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4.53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65.65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2名退休人员过世。
3、“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950.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7717.68万元减少767.39万元,下降9.94%。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6950.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7717.68万元减少767.39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取消了出国出境任务,而且未组织定点会议,未发生会议费支出及减少了公务用车外出使用支出。同时大大减少出差调研任务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69.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5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0.57万元减少65.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6.23万元减少36.2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单位本年取消了出国出境任务。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21万元减少3.75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次数。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论证事项。公务接待14批次,公务接待8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13万元减少2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没有更新购置车辆安排。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0.13万元减少2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本年减少外出车辆使用,使运维费用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2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2.03万元,比上年减少40.10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未组织定点会议,未发生会议费支出。同时减少了公务用车外出使用支出,使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6.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8台,357.4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