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13个艺术门类协会以及研究部、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设5个二级预算单位,即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北京纪事杂志社以及东方少年杂志社。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文联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6人,实有人数73人;事业编制93人,实有人数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102.15万元,比上年增加2,462.46万元,增长11.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691.52万元,比上年增加2,744.62万元,增长15.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91.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58%;事业收入216.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5%;其他收入283.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186.88万元,比上年增加698.20万元,增长3.78%,其中:基本支出5,779.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12%;项目支出13,407.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8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17.60万元,比上年增加1,899.98万元,增长10.21%。主要原因:年度预算中安排北京市文联艺术创作展示空间优化项目等预算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62.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56.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91.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656.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8.20万元,下降21.3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656.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8.20万元,下降21.36%。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精简培训活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1年度决算16,991.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9.48万元,下降1.79%。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1年度决算16,991.5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9.48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精简办活动,严格控制活动成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215.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67万元,下降5.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215.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67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有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97.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和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2个所属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4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8.33万元减少119.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9.76万元减少99.76万元。主要原因: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相关出国活动未开展;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76万元减少4.7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8.4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3.81万元减少15.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16.71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按年初预算支出,2021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6.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1.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7.10万元减少15.33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车辆使用频次及维修支出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71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03.10万元,比上年减少56.28万元,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3.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19.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7.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2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4台,277.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86.2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