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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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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怀发[2002]28号),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1号)的要求,内设内设14个处室,分别为:1.刑事审判庭;2.民事审判一庭;3.民事审判二庭;4.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5.执行局(设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三组、执行四组);6.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7.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庙城法庭;9.雁栖法庭;10.汤河口法庭;11.政治部(设干部组、宣传组、监察组);12.综合办公室;13.法警大队;14.综合事务中心(事业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辖区内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96人,实有人数186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536.31万元,比上年减少209.42万元,下降0.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790.54万元,比上年减少199.94万元,下降1.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4.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05.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745.77万元,比上年减少9.49万元,下降0.074%,其中:基本支出10538.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68%;项目支出2207.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40.58万元,比上年减少279.25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实际招录人数比计划减少,年度相应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3.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0965.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69%; 教育支出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6%;卫生健康支出6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965.04 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8万元,增长1.25%。其中:

  "法院"(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0965.04 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5.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按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安排资金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与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1.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21年度决算761.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1.37万元,下降7.4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59.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1.38万元,下降2.74%,

  主要原因:实际招录人数比计划减少,年度相应支出减少等。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2.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0万元,下降93.81%,主要原因:病故人员对象不同产生的正常差异。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实际招录人数比计划减少,年度相应支出减少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6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实际招录人数比计划减少,年度相应支出减少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520.2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3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3.1万元减少57.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1.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98万元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费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往来等方面。公务接待28批次,公务接待25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3.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12万元减少5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新增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3.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12万元减少53.43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线上办案增加,机动车加油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2.6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1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48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814.31万元,比上年增加124.73万元,增加原因:新建法庭面积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3台,877.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17.8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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