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职责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复内设22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包括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宣传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政治部、督察室、诉讼服务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66人,实有人数420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3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1397.7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7.03万元,下降16.6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241.11万元,比上年减少12317.88万元,下降1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19.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021.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881.12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1.05万元,下降20.11%,其中:基本支出27672.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36%;项目支出26209.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763.1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5.82万元,下降17.11%。主要原因:根据法院业务实际工作需要,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5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48706.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98%;"教育支出"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9%;"卫生健康支出"175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8706.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55.82万元,下降11.54%。其中:
"法院"(款)2021年度决算48706.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55.82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根据法院业务实际工作需要,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4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5.4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481.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83.78万元,下降19.0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341.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24.56万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140.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9.22万元,下降53.07%。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去世人员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759.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3.69万元,下降16.3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759.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3.69万元,下降16.34%。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根据实际医疗保险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672.0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1.09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58.28万元减少707.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40.15万元减少540.15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我院严格贯彻最高法院、市外办传达的中央文件精神,暂停申报、执行出访任务。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减少27.4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同时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减少了招待费开支。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用于大要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人员来访、法院系统内部案件汇报、接待等。公务接待11批次,公务接待14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50.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90.13万元减少139.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140.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13万元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按实际购车价安排支出。2021年更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车均购置费28.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10.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50.00万元减少139.50万元,主要原因:加强车辆管理,同时受疫情影响,车辆出行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1.4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57.08万元,比上年增加492.81万元,增加原因: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12.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62.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10台,2421.6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根据《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的复函》(京机管函〔2020〕377号),核定我院车辆编制总数为102辆,差异8辆,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有6辆车的报废手续正在进行中,资产信息表中未核销;二是核定我院省部级干部用车为2辆,资产信息表是4辆,我院2021年已将1辆红旗车无价调拨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另有1辆正在走报废核销手续,现2辆车还未收到核销的批复,我院的资产库没有核销。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672.6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