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是2008年6月北京市燃气集团技术培训中心(党校)与北京市化工集团党校合并,成立了中共北京市燃气集团党校后,于2010年10月28日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中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京编办事<2010>119号),经费由北京市财政差额拨款。
中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是集团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企业领导人员和教育党员的学校,是集团党委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集团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承担集团公司内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管理人员专项培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相关学历教育等教学任务。
本部门共设综合办公室、教务部、培训部、党建研究室、财务部、后勤管理部六个部门。本部门下属一个预算单位,为中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本级。
本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培训轮训北控集团系统内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举办各级各类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班等。
中共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部门事业编制83人,实际33人;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9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685.86万元,比2020年1635.52万元增加50.35万元,增长3.08%。其中:
(1)财政拨款865万元,比2020年882.97万元减少17.97万元;
(2)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19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319万元(2021年使用事业基金319万元);
(3)其他资金501.86万元,比2020年752.55万元减少250.69万元。本部门其他资金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主要收入来源:短班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1234.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21%,比2020年1212.1万元增加22.08万元,增长1.82%。2021年单位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没有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51.69万元,比2020年423.42万元增加28.27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预计较2020年增加,培训办班成本等经营支出相应增加。(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项目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项目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448.0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