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八达岭人民法庭、永宁人民法庭、沈家营人民法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司法警察大队13个职能部门和1个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行政编制191人,实际165人;事业编制7人,实际7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81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2250.88万元,比2020年10998.84万元增加1252.04万元,增长11.38%。其中:财政拨款11073.94万元,比2020年10857.99万元增加215.9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正常增人增资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1176.94万元,比2020年140.84万元增加1036.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结合2020年八达岭法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结转至2021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12250.88万元,比2020年10998.84万元增加1252.04万元,增长11.3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183.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97%,比2020年8918.71万元增加265.18万元,增长2.97%,增加主要原因:正常增人增资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3066.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03%,比2020年2080.13万元增加986.86万元,增长47.44%,增加主要原因:结合本年工作计划,八达岭法庭建设项目继续实施。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审判区租赁、审判法庭维修、网络运行维护、诉调对接中心租金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5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4.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6.1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6.14万元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系统内案件指导、会商及其他职能部门来访人员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70.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预算数24.98万元减少24.9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安排审判执行业务用车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70.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万元,其他1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比2020预算数80.41万元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加强车辆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8.9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6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1.3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5.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20.05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37台,793.6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1727.3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