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东编办【2014】3号设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部门。所属事业部门1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部门设置:部门机构设置13个部门。业务部门为9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天坛人民法庭;审判辅助部门2个: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综合行政部门2个: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部门职责: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首都和东城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362人,实际344人;事业编制35人,实际3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54人。离退休人员19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8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锐意开拓创新,巩固改革成果,以过硬的案件质量、队伍素质和纪律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群众更多感受到司法公正;
3、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司法队伍素质能力;
4、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2690.84万元,比2020年21918.82万元增加772.02万元,增长3.52%,原因是增加人员预算为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减少部分项目预算为厉行节约。其中:财政拨款22283.83万元,比2020年21467.22万元增加816.61万元,原因是增加预算为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97.01万元,比2020年451.59减少54.58万元,原因主要为结合2020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其他资金1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10万元,原因主要为结合2020年工作情况,预估2021年其他资金收入数。基本支出预算19665.7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67%,比2020年18623.27万元增加1042.47万元,增长5.6%。本单位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3025.10万元,比2020年3295.54万元减少270.44万元,下降8.21%,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厉行节约。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及建设、法庭维修维护、多元调解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5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99万元减少53.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高级法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9.5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案件审理、案件审判、审判工作经验交流过程中涉及的国内及外事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9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0预算数53.49万元减少53.49万元,主要原因:本院车辆本年无更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9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0.00万元,其他4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4.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5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51.7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19.9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36.34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110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76台,1432.9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758.9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