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单位性质是国家审判机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职责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机构编制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复内设22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包括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检查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宣传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政治部、监察室、诉讼服务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463人,实际402人;事业编制74人,实际39人;聘用人员318人(聘用制书记员、聘任制司法警察292人,临时工26人)。
离退休人员365人,其中:离休28人,退休33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61156.57万元,比2020年69803.52万元减少8646.95万元,下降12.39%。其中:财政拨款58410.75万元,比2020年67468.32万元减少9057.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二期费用减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2745.82万元,比2020年2335.2万元增加410.62万元,结合2020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61156.57万元,比2020年69803.52万元减少8646.95万元,下降12.39%。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451.3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16%,比2020年28146.83万元增加1304.55万元,增长4.63%,支出增长的原因是人员职级调整和社会保险金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31705.19万元,比2020年41656.69万元减少9951.5万元,下降23.89%,减少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二期费用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突出政治建设,突出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突出审判监督制约,突出诉源治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高素质审判队伍建设,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费、审判工作经费、审判区租金、审判法庭维修费、审判网络运行维护费等项目。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1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8.2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540.15万元,比2020年预算600.16万元减少60.01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出国(境)经费管理,控制出国(境)人数和团组,减少出国(境)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全市法院组织国际间司法交流,出国(境)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8.00万元,与2020年预算28.00万元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访、调研、协助办案人员用餐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390.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140.13万元,比2020预算90.52万元增加49.61万元,主要原因:部分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辆老旧严重,故障频出,维修保养频繁,严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为确保用车安全,更新车辆5台,比2020年增加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2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7.8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5.8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25万元,其他16.08万元。比2020预算259.9万元减少9.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8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5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31.3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75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6754.4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27.9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959.3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部门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3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09台,2406.5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2台(套)、19401.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688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