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为: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5.负责对区公安分局、国家安全部门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6.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7.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检察工作。
9.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0.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有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查部。
(三)单位性质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为法律监督机关。
(四)人员情况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单位行政编制151人,实际149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1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8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9203.86万元,比2020年9903.48万元减少699.62万元,下降7.06%。其中:财政拨款8499.23万元,比2020年9068.71万元减少569.4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其他资金704.63万元,比2020年834.77万元减少130.14万元,其他资金收入主要为区级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9203.85万元,比2020年9903.48万元减少699.63万元,减少7.06%。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580.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37%,比2020年8076.32万元减少495.51万元,下降6.14%。减少的原因为:我院厉行节约,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
2.项目支出预算1623.05万元,比2020年1827.16万元减少204.11万元,下降11.17%,减少原因为:根据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安排相关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费、检察工作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3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3.5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19.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53.53万元,比2020预算数0万元增加53.53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更新购置老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6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2.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7.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59万元,其他5.15万元。与2020预算数65.8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1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3.8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6.0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18.42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附件14)。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5台,502.9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9台(套),1930.6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1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