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内设机构共11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务督察部.主要职责为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编制201人,实际170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2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4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943.52万元,比2020年8532.61万元减少589.09万元,下降6.9%。其中:财政拨款7863.52万元,比2020年8514.45万元减少650.9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80万元,比2020年18.16万元增加6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预计2021年区级财政收入,且财政性结转资金大幅下降。
2021年支出预算7943.52万元,比2020年8532.61万元减少589.09万元,下降6.9%,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707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9.11%,比2020年7694.43万元减少616.13万元,下降8.0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人员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865.22万元,比2020年838.18万元增加27.04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收入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费、运维保障工作经费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公诉与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0万元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部门及单位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25.5万元,比2020预算数0万元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将在公车编制数内购买特种技术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万元,其他8万元。比2020预算数3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1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0.8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65.22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9台,346.8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6台(套)、1934.0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485.91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