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是负责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肩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政权、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责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司法改革及监察委改革,我院内设机构11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辖区内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负责对辖区内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负责辖区内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负责对辖区内轻罪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负责辖区内刑事执行检察、强制措施检察、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负责辖区内的公益诉讼检察、行政诉讼监督等;负责管辖内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以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242人,实际220人;事业编制15人,实际14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3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75人。
(三)部门性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1610.82万元,比2020年11940.69万元减少329.87万元,下降2.76%。其中:财政拨款11529.44万元,比2020年11643.25万元减少113.8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81.38万元,比2020年297.44万元减少216.0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结合2020年工作情况,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
2021年支出预算116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487.62万元,比2020年10575.12万元减少87.49万元,下降0.83%。减少原因: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原则,压缩公用经费中的一般性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123.2万元,比2020年1365.57万元减少242.38万元,下降17.75%,减少原因:根据全市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情况,随业务需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规模。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办案业务经费、信息化运维经费、检察业务用房租金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履行监督、审查、追诉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因公事派遣人员出国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4.5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各类公务接待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52.7万元,比2020预算数0万元增加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检察工作正常开展,我院2021年对老旧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4.9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2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22万元,其他5.28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8.6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8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6.2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3.0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61.05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0台,366.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598.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6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