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办公区的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编制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实施审批;负责工程招投标组织、合同签署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具体是:综合部、财务审计部、招标合同预算部、规划设计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一部、工程建设管理二部、工程建设管理三部、工程质量管理部、建材科技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部、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协调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部、市政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部、信息化建设协调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数量150人,实际157人(含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人员7人);需要说明的是,我单位为临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由市级相关部门抽调、通州区借调、社会招聘等方式组成。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继续做好工程交用后的质量维保工作;推进一期已竣工工程结算工作及二期工程建设,协调副中心区域内重点工程。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3301.55万元,比2020年63023.83万元增加277.72万元,增长0.44%。其中:财政拨款25249.76万元,比2020年55677.64万元减少30427.8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资金38051.79万元,比2020年7346.2万元增加30705.59万元,变动原因: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2020年增加30705.59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6330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95.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73%,比2020年688.26万元增加406.76万元,增长59.1%。变动原因:由于我办编制由120人增至150人,增加了抽调、借调工作人员交通补贴及招聘人员工资;项目支出预算62206.52万元,比2020年62335.58万元减少129.06万元,下降0.21%。变动原因:基建项目发生变化。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2206.52万元,主要为副中心基本建设项目资金23000万元;依据职能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经费1187.92万元;上年结转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项目资金38018.6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1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62.23万元减少6.2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按10%压减;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票、住宿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9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6.31万元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会议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8万元,其他1.58万元。比2020预算数12.22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9.9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54.2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部门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4.7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187.9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