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要求,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广播电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制定本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负责推进本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组织拟订本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8.负责本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依法对本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0.指导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广电局内设机构12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影视作品审查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老干部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编制137人,实际127人;事业编制107人,实际94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5人。
离退休人员139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122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8948.22万元,比2020年51455.45万元减少12507.23万元,下降24.31%。其中:财政拨款38868.7万元,比2020年51298.51万元减少12429.81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36.83万元,比2020年44.85万元减少8.02万元;其他资金42.69万元,比2020年112.09万元减少6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38948.22万元,比2020年51455.45万元减少12507.23万元,下降24.3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302.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45%,比2020年9678.26万元增加624.01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8645.95万元,比2020年41777.19万元减少13131.24万元,下降31.43%,主要原因: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等项目进一步论证研究中,年初未批复。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聚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的新使命新任务,坚持一条主线,着力七大突破,进一步推动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一条主线: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线,不断壮大主流舆论。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这一主线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主题,深化广播电视“头条”和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坚持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加强选题策划和联播展播,深入开展建党100周年主题矩阵宣传,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报道,切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完善舆论引导机制,抓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宣传管理和舆情监管工作。整合优质资源,完善“1+4+17+N”全媒体传播格局,推动区级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构建纵向贯连市区两级融媒体中心、横向打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舆论引导新格局。
七大突破:在精品创作、阵地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升级、融合发展、党建和干部人才建设七方面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1、以深化“北京模式”为抓手,着力实现精品创作新突破。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深化“北京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好局精品创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精品创作工作机制,聚焦建党100周年、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主题,用心用情用功推进主题创作。按照“好主题、好故事,好团队、好创作,好作品、好收成”六好标准和“五找准五讲好”要求,建立重大题材统筹推进机制,坚持“三个关口前移”,主动出题、主动策划,抓好重大革命、重大现实、重大历史题材创作生产。完善项目库、种子库、片单库,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化管理、个性化辅导和联动化宣推,重点跟进指导一批重大题材项目。用好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发挥好北京文投集团、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融支持,加大优秀作品扶持激励力度。推动疫情期间精准服务、简化审批等举措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北京模式”效率和温度。打通制播上下游,丰富优秀作品播出端,让好作品进入好平台、好时段,让好作品有好收益。加强精品产出,不断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
2、以加强行业治理为切口,着力实现阵地管理效能新突破。深入实施意识形态管理优化工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严格内容审查,严格播前三审、重播重审和总编辑负责制,严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全面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传送机构、广播电视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动广播电视监管闭环管理,贯通收听收看系统、预警系统、舆情监测系统,提升内容监管和舆情预警监测水平。坚持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加强对纳入登记备案管理平台的全面监控,整治网络直播突出问题。持续做好境外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监管和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加大对“黑广播”“灰广播”的打击力度。开展“清风”专项行动,清理政治类有害、低俗色情等不良视频,净化网络空间。强化安全保障,探索建设全媒体时代下的现代安全播出管理体系和安全监测体系,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监测系统全覆盖,确保广播电视系统环境安全、网络安全、播出安全。
3、以推进“两区”建设为契机,着力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新突破。抓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两区”建设,坚持“月有调度,季有进展”,推动5项重点任务试点措施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时限,全面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和电子证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移动端,提升行政审批高效化、智能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继续推进智能咨询智能审批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推进电子档案库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加快网络视听草案列入立法计划进程,逐步扩大网络视听平台登记备案管理范围,稳步推进特殊股改革“一试一批”北京落地工作。强化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量身定制“服务包”,建立服务管家机制、联络员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讲,健全政策兑现机制,抓好服务企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画像、精准推送、精准兑现,真正让惠于企、让利于民。
4、以5G+8K科技创新为支撑,着力实现产业升级新突破。深化落实“五新”政策,协同推进10项局重点任务,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加速培育视听新业态新模式。落实部市5G+8K战略合作协议,整合部市资源,制定8K超高清标准等一揽子配套政策,推动首都5G+8K高新视频/超高清视频产业创新发展。以冬奥会8K超高清赛事转播为契机,推进超高清电视频道建设、超高清内容创作生产和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推动5G+视听创新应用十大典型场景落地,抓好项目应用转化。
5、以满足人民群众新视听需求为导向,着力实现公共服务新突破。加快编制《北京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智慧化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全国一网”改革新形势,明确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新趋势新方向和新目标新任务,加快推出融合科技创新、形式内容丰富、符合群众期待的好项目。精办频道频率,开办“京津冀之声”广播调频。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引导扶持4K/8K超高清内容创作生产,提升视听体验,推动高清、超高清电视在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应用,推动普及高清、超高清机顶盒。把握新视听应用下沉趋势,开展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新视听应用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6、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着力实现融合发展新突破。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稳步推进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融合发展,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快《京津冀新视听战略合作协议》落地实施,用好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推进智慧广电工程,发挥智慧广电专项基金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智慧广电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加快重点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推动智慧广电智慧网络建设。继续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北京纪实影像周、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中国(北京)文博会北京新视听展等重大节展活动,打造北京新视听活动矩阵。创新开展“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活动”,发挥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效能,做好疫情条件下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国际传播工作。
7、以党的建设为根基,着力实现党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新突破。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办好党支部书记和兼职党务干部学习培训班。抓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强基础创特色、强引领创先进”活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站位、高标准推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干部队伍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建设,搭建网络视听人才专家库,创新网络主播资质管理模式,推动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好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把好行业人才入口关。完成新闻、数字编辑等四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培育更多专业人才。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4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5.3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89.3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99.33万元减少9.96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降低出国经费成本;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参加境外节展、开展外宣活动的机票、食宿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9.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9.82万元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数量、规模。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聘专家和中央主管部门、外省市相关单位调研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66.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16.71万元,比2020预算数36万元减少19.29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5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2.0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9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18万元,其他7.87万元。比2020预算数55.66万元减少5.58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4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67.6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461.0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8.2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611.7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22台,569.4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9台(套)、33221.2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