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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1-03-03 10:00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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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29个处室,下属42个预算单位。

  内设29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公众权益保障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安全保卫处。

  下属4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办公室、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中心、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227人,实际227人;事业编制5096人(含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数),实际4208人(含行政执法专项实有人员);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714人。

  离退休人员2818人,其中:离休68人,退休275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552261.54万元,比2020年633426.36万元减少81164.82万元,下降12.81%。其中:财政拨款262933.24万元,比2020年326645.9万元减少63712.66万元,下降19.51%。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按预算管理要求正在履行财政事前评估和评审程序,待评估评审结束后,根据结果由财政部门再行安排预算。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9247.98万元,比2020年14223.29万元增加5024.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结转使用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科研项目资金及追加的财政资金比2020年增加;其他资金270080.31万元,比2020年292557.16万元减少22476.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直属单位其他收入减少,部分卫生单位和科研单位预计2021年接受的委托任务或科研课题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2396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3.39%,比2020年329970.02万元减少90361.02万元,下降27.38%,主要原因是,为加强二类疫苗的专项管理,原在基本经费中核算的二类疫苗购置费用,由基本支出核算调整为项目支出专项核算。

  2.项目支出预算312270.54万元,比2020年303074.34万元增加9196.2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为加强二类疫苗的专项管理,原在基本经费中核算的二类疫苗购置费用,由基本支出核算调整为项目支出专项核算。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82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落实《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要求,加强对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医疗服务监管等方面工作的支持。

  (二)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工作,完善疾控机构标准化配置,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建设重大传染病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分析危害因素进行干预,加强精神卫生管理和心理援助热线工作,实施青少年预防龋齿项目,提高口腔卫生健康水平。

  (三)贯彻落实《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 统一指挥调度”,优化全市急救站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呼叫满足率。

  (四)持续推进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强化医疗行业质量控制管理,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推进监督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血液检测质量管理,确保首都采供血安全。

  (五)落实计划生育保障政策,推进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完善对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体系,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和设施,积极推进社区儿童中心等服务基地建设,对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帮助和服务。

  (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母婴安全监测、预警、救治、追踪系统,开展高危孕产妇全链条可追溯服务。强化儿童疾病筛查与诊断管理,开展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防控,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项目,推进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七)继续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立项工作,突出对公共卫生专项研究的支持,开展新一批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建设,培养第一批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组织开展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人才交叉培训,持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急救中心、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27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2.4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125.3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50.39万元减少125.0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全球疫情形势,因公出国事务减少,压缩出国经费;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执行援外医疗队任务、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医疗卫生业务管理交流、京港工作会以及各类临时性医疗救助任务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22.9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23.54万元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中西部、香港澳门等其他省市和地区卫生计生部门来访接待,国内外医疗卫生计生领域专家或团队来京交流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54.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预算数45.67万元减少45.67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安排公务车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54.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84.4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3.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7.01万元,其他49.36万元,比2020预算数254.62万元减少0.5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28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6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280.6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958.3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老龄协会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6.3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6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2087.7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共有车辆444台,26609.7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52台(套)47138.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46台(套)、134575.59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国家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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