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33个处室,所属25个二级预算单位。
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处、宣传与文化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研究室(政策与改革处)、法制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北京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村镇建设处、生态建设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处、宅基地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处(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社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渔业处、兽医兽药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合作交流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站、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幼儿园、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北京市兽药监察所、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农林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农民体育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推动发展本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本市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推动本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等。
(三)单位性质、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所属25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1个;差额管理事业单位1个。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337人,实际317人;事业编制954人,实际849人;离退休人员777人,其中:离休20人,退休75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7187.87万元,比2020年110653.07万元减少3465.2万元,下降3.13%。其中:财政拨款100124.56万元,比2020年105814.5万元减少5689.94万元,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463.8万元,比2020年2712.96万元增加1750.85万元,加大消化结余资金力度;其他资金2599.51万元,比2020年2125.61万元增加473.9万元,部分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4715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3.99%,比2020年44078.04万元增加3074.65万元,增长6.98%,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
2.项目支出预算60035.18万元,比2020年66575.03万元减少6539.85万元,下降9.82%,减少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生猪类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支撑、生态农业、机构运转等项目。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主要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方向。其中教育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及面向公众专业技术培训;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强农惠农工作、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节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农业生态环境清洁工作、动植物疾病防控工作、产业发展工作、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农业服务保障强化工作以及向社会提供农业方面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7.8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4.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150.2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66.95万元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一般性开支。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结合自身业务出国(境)开展交流和培训项目,计划2021年团组11个,共44人,包括荷兰、德国学习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技术,赴日本、韩国学习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人才管理、政府管理经验及相关技术标准等。
?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7.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9.83万元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79.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115.07万元,比2020预算数102.26万元增加12.81万元,主要原因:因为工作需要更新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6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24.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8万元,其他41.76万元。比2020预算数273.45万元减少8.7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3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80.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41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34.5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部门中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种子管理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5.0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2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7692.9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59台,3,252.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9台(套)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和本市的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自2007年建立,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工作原则,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支持。根据《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预算资金24000万元,用于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保费补贴等相关费用。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