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
1.主要职责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5)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6)拟订本市高技术创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7)承担振兴本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8)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10)指导和协调本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11)统筹协调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等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2)统筹推进本市大数据工作。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3)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市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14)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15)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协调推进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承担北京市核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6)开展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17)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9)职能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当强化大数据管理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2.机构设置
内设处室33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经济运行处(央企服务处)、科技标准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安全生产处(北京市履行《制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区域合作处)、材料产业处、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汽车与交通产业处、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生物与医药产业处、电子信息产业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处)、信息化基础设施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中小企业处(镇村企业处)、无线电频率台站处、无线电监督检查处、无线电安全保障处、大数据建设处(智慧城市建设处)、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处、大数据标准与安全处(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处)、军工产业服务处(核应急处)、军民融合发展处(航空航天产业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下属预算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个,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即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服务中心)。
3.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行政编制242人,实际237人;事业编制493人,实际391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9人。
离退休人员281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269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91193.90万元,比2020年185463万元增加305730.90万元,增长164.85%。其中:财政拨款425704.26万元,比2020年162997.98万元增加262706.28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946.94万元,比2020年780.53万元增加166.41万元;其他资金64542.70万元,比2020年21684.48万元增加42858.21万元,其他资金增加主要原因为:2020年年中追加的中央及市级项目资金结转2021年继续使用,和按照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职业技能提升专项经费增加。
2021年支出预算491193.90万元,比2020年185463万元增加305730.90万元,增长164.8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255.36万元,比2020年24144.60万元增加111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增预算单位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其转隶的部分人员由差额拨款变为全额拨款等;项目支出预算465938.54万元,比2020年161318.39万元增加304620.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增中央涉密项目等。
三、主要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方向:加强政策精准供给,服务高精尖产业落地;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创新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大数据行动计划,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丰富创新载体和应用场景,持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开放合作,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铸造“诚信北京”品牌。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8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0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6.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149.08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市场开拓、友城交流、参加国际重要活动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4.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94万元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新增预算单位北京市大数据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调研、对口支援合作、京津冀产业交流合作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6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0预算数38.41万元减少38.41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无使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6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2.1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9.38万元,其他6.88万元。比2020预算数73.10万元减少8.6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压减公车运维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2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346.3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002.1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4.3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剔除涉密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0311.87万元,占全部项目(剔除涉密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共有车辆44台,1374.1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16台(套)、30109.90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