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4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大兴警示教育基地。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预算主要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首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首都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此做好各项资金保障。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8819.5万元,比2020年47250.32万元增加1569.18万元,增长3.32%。其中:财政拨款46737.26万元,比2020年45753.43万元增加98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了一个二级事业单位大兴警示教育基地。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20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420万元,主要为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历年事业结余资金部分;其他资金1662.25万元,比2020年1496.89万元增加165.36万元,主要为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2021年支出预算48819.5万元,比2020年47250.32万元增加1569.18万元,增长3.32%。基本支出预算26789.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88%,比2020年19613.83万元增加7176.15万元,增长36.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市检察院227人转隶至市纪委市监委,工资统一从市纪委机关发放;二是增加了一个二级事业单位大兴警示教育基地,相应生成基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2029.52万元,比2020年27636.49万元减少5606.97万元,下降20.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有关要求,大力压缩项目经费数量和金额。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涉密。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大兴警示教育基地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2.7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4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45万元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赴国(境)外开展考察学习交流等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9.95万元,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代表团来京学习考察等公务接待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8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129.29万元,比2020预算数162.86万元减少33.58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机关公务车使用情况,2021年拟更新公务用车减少,故所需经费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81.9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2.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2.05万元,其他47.45万元。比2020预算数316万元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为满足大兴警示教育基地运转需要,2020年核定中心公务车数量15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41.5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行政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事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大兴警示教育基地3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11.3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367.27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26台、2253.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4988.0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27.4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