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怀柔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侦查机关移送依法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提起的公诉案件支持公诉等;负责对监察委员会移送依法由本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等;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负责依法由本院管辖的民事诉讼监督相关工作;负责依法由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检察、行政诉讼监督等;负责依法由本院管辖的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以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负责法律政策研究,负责检察受理接待、检察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和分析研判以及检察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对部门及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院队伍建设、组织人事管理、警务管理、人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院的党群、纪检工作等;负责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行政装备、物资、财物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检务督察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101人,实有人数98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8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5403.49万元,比2021年5183.85万元增加219.64万元,增长4.2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94.44万元,比2021年4922.33万元增加272.1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05.43万元,比2021年250万元减少144.5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3.62万元,比2021年11.52万元增加9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结转年中追加信息化项目经费。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5403.49万元,比2021年5183.85万元增加219.64万元,增长4.24%。
基本支出预算4658.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22%,比2021年4395.31万元增加263.34万元,增长5.99%,增加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44.84万元,比2021年788.54万元减少43.7万元,下降5.54%,减少原因为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重点项目包括检察业务费、检察业务装备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6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万元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及部门的业务招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70.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30.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0.34万元,主要原因:报废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4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59万元,其他支出5.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79.28万元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3.5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83.5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6.86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41.21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26台,共计483.6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共计513.2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共计166.75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