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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2-02-17 10:0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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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负责受理本院管辖的公民和法人检举、控告、申诉案件;负责对本区内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刑事、行政诉讼实行监督;负责对侦查机关的立案和侦查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和监外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院的物资装备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部门,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

  下属单位数量1个,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行政编制201人,实际197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17人;聘用人员(检察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36人。

  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1231.40万元,比2021年11363.63万元减少132.23万元,下降1.1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050.32万元,比2021年11265.07万元减少214.7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万元,比2021年1万元增加1万元,原因主要是预计课题经费等收入有所增长;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79.08万元,比2021年97.56万元增加81.52万元,原因主要是结合工作实际,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1231.40万元,比2021年11363.63万元减少132.23万元,下降1.16%。

  基本支出预算10024.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9.26%,比2021年10255.61万元减少230.80万元,下降2.25%。原因主要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经费预算相应减少。项目支出预算1206.59万元,比2021年1108.02万元增加98.57万元,增长8.9%,增加原因主要是随业务需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支出规模。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障各项检察改革。重点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政拨款预算139.6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安排在市检察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7.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7.65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精神进行经费压缩。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单位及部门各类公务接待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3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42.1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2.1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废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3.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12万元,其他1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91.90万元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进行经费压缩。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0.7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95.9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8.5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27.51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43台,946.5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套)、2315.9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90.25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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