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祁治国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方洁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二)
任命蒋星伟、王燕鹏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祁治国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方洁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二)
任命蒋星伟、王燕鹏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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