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bjipo.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系电话:84080300 8408008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工作制度,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我局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进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城市管理广播、新闻发布会、沟通对话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机构设置和领导介绍,占总体的比例为24.05%;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6.96%;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内容包括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9%;行政职责类信息23条,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和专利管理,占总体的比例为14.56%;业务动态类信息83条,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和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52.53%。
2008年我局及时公布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动态信息,发布与权利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类信息及专利工作信息,解读最新政策措施,及时澄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社会问题。为确保奥运会顺利举办,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报纸、广播等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网站利用文字、图片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召开“北京市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知识产权统计数据,保持中外媒体的沟通;不定期举办“外商在京企业沟通对话会”加强与外商的沟通理解,营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此外,根据当年的重点工作我局主动召开新闻通气会、座谈会、论坛,发布我局最新政务动态和政策措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知识产权日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为市民答疑解惑,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我局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均为电话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虽然我局已初步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但在程序上还需进一步规范,在操作上还存在薄弱环节。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一定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难点问题的查找和研究,不断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