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我委政府网站zjw.beij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市住建委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邮编:100039;联系电话:010-59958171,59958169;电子邮箱:zwgklyj@bjjs.gov.cn)。
一、概 述
2009年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委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对市建设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较好地完成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9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5条,与2008年度相比,新增了40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72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2.5%;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985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34.26%;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4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0.49%;行政职责类政府信息427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14.85%;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1377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47.9%,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量计为757887人次。
(二)拓展公开渠道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利用我委建设网主动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各种信息;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将电子触摸屏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使公众可以通过触摸屏和纸质公开专栏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建设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重点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确保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委的最新信息,方便公众、法人以及其它单位及时、快捷的办理相关事项。
(三)咨询情况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的咨询10680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963人次,占总数的6.51%;电话咨询99840人次,占总数的93.4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我委2009年度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299件,与2008年度相比,下降了18件。
其中,当面申请283件,通过互联网申请百分比94.65%;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8件,通过互联网申请百分比2.68%;以传真形式申请3件,以传真形式申请百分比1.00%,;以信函形式申请5件,以信函形式申请百分比1.6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8.03%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66%是规划计划类信息,70.82%是行政职责类信息,8.2%是业务动态类信息,无机构职能类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09年度答复申请总数345件,其中2009年依申请政府信息299件,2008年依申请政府信息截留下来46件。
同意公开数181件,同意公开百分比52.46%;同意部分公开数2件,同意部分公开百分比0.58%;不予公开数32件,不予公开百分比9.28%;信息不存在数58件,信息不存在百分比16.81%;非本机关掌握数57件,非本机关掌握百分比16.52%;申请内容不明确数13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百分比3.77%;已移送档案馆数2件,已移送档案馆百分比0.58%。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在《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施行)》施行前我委免费为公众、法人以及其它单位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共11件,其中2件行政复议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件行政诉讼案件中,3件已审结,6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还需要进一步加深;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未足够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完整。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及时、合法;二是继续加强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阅到、准确完整地申请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提高受理申请信息的质量,增强信息答复的准确和完整,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