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2010年,东城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过去的一年,是东城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两区合并掀开了新东城发展历史崭新的一页;过去的一年,是东城区发展成就显著、成果丰硕的一年,“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为新东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保障;过去的一年,是东城区人民生活得到切实改善和更多实惠的一年,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展现出新东城发展的新局面。
区政府各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渠道逐步拓宽,通过档案馆、图书馆、市民中心等场所提供索取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发放量,“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逐步强化,加强依申请公开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协调会商工作机制优势,工作水平日益提高。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素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东城区围绕市、区工作重点,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加大对经济政策、就业、社会保障、危旧房改造、教育、医疗卫生、社区和社会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将政府投资项目、办实事项目、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维护稳定政策情况等纳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畴。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杜绝信息公开超时限、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并按季度对各单位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一)公开情况
依托“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0年,东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5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4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法规文件类信息26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规划计划类信息4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行政职责类信息67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业务动态类信息113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9%。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进一步完善多种渠道公开和查阅政府信息。1、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发布全区各部门政府主动公开信息。2、在区、街道和社区的7个档案馆、11个图书馆和54个社区居委会开设了公共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在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在市民中心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单位都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移送至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档案馆和图书馆,为群众提供方便。4、开设各类办事大厅18个、信息公告栏25个、电子信息屏16个。
2010年,东城区政府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45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4人次,占总数的20.5%;电话咨询1821人次,占总数的74.1%;网上咨询133人次,占总数的5.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77个承担政府行政职责、具有公共事务管理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东城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件。其中,当面申请213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房屋权属、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行政执法文书、政府相关文件等方面。申请涉及全区8家单位,其中房管局202件,财政局6件,房地中心4件,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3件,发改委1件,统计局1件,龙潭街道1件,文委1件。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1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36件,占总数的62%,主要涉及城区改造、行政决定书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1%,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方案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13件,占总数5.9%。
“信息不存在”的49件,占总数的22.4%。
“非本机关掌握”的6件,占总数的2.7%。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5件,占总数的2.3%。
“非政府信息”的7件,占总数的3.2%。
“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0.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工作已启动。因两区合并及其他相关问题,全区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0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8件,全部来自于区房管局。经上级机关裁定,均维持原部门作出的决定,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行政诉讼
东城区共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5件,针对区房管局24件,针对房地中心1件。
五、工作计划
2011年,东城区政府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立足“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战略目标和“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总体定位,努力完成区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任务,以一流的标准为指引,扎实、有序、稳妥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 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攻关意识
2011年,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课题的研究,加强与法律事务机构等专业部门的专题交流。对区属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特殊案例、总结经验。同时,积极开拓进取,多与兄弟单位开展工作沟通、交流与学习,寻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渠道,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的放矢、解决问题切实有效。
(二) 打好扎实基础,树立新的标准
区划调整后,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规范制度、统一网络、阶梯管理、业务环节等方面的工作已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下一步,我区就要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整体工作要求,重点从内容、服务、培训、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一流的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为新东城的和谐、安定而努力。
(三) 加强知识补给,树立学习常态
学习是一种信仰。工作的好坏,决定因素在于学习。学习,提高思想;学习,开拓视野;学习,营造和谐;学习,有效沟通。但最终,所学的知识还是要充分的应用到工作当中。今年,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做到人员是区县同行的业务骨干,工作是区内公开单位的有力指导,质量是申请人满意为服务尺度的学习型团队,高效率、高服务、高质量的完成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