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2009年9月“三定”批复后,我委即根据《条例》要求,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对机构改革中合并的三个单位的信息进行整合,10月30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上线运行。
目前我委共配备了1名专职、2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委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办法,经进行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我委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2010年新增(下同)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5%;法规文件类信息6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11%;行政职责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6%;业务动态类信息739条,包括统计信息和部门工作动态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90.78%。
以上所有公开信息,我们都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原则和发布程序予以公开。对随时产生的工作动态类的信息,由产生该信息的处长进行第一道审核把关,之后发布到委内网和外网的后台,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审核编辑后在经信委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社会公开;对以委名义正式对外印发的文件,由起草文件的处室确定文件的属性,提出公开与否的书面意见。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对所有拟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审核,最后决定是否对社会公开。通过以上工作流程,既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本单位网站、媒体宣传报道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据统计,我委2010年共召开不同规模的新闻发布会20次,主题分别为“全市帮扶企业发展、经济形势分析、重大工业项目签约、经济和信息化亮点成就推介”等。以上新闻发布会题材多样内容丰富,总计在首都主要报刊登载涉及以上内容的报道230篇、电视报道35次。
我委在办公室设立的资料索取点摆放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供公众查阅。
我委还在政府网站上建立和开辟了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等便民服务专栏,为公民和企业提供计算机上网查询及网上办公等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互补和互相支持的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完成时间要求严格。处理和解决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工作中的难点所在,对群众提出的公开申请处理不妥,极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和导致行政诉讼。我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当解决问题需涉及其他委办局时,我们随时进行了沟通联系,积极协商,稳妥处理了今年向我委提出的四件依申请公开事件。及时受理,出据登记回执,在规定的日期内及时研究答复意见并报委领导后正式回复申请人,四件提起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我委2010年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相关诉讼,也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委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所有处室均设兼职信息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诉讼收费情况
我委2010年四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费用,也未发生相关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人次,其中1次当面咨询,其余为电话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根据《条例》和市公开办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感到在不断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方面,还需继续努力;办公室与处室之间还有待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型工作关系;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还需不断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力争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公开服务。
2011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工作。
㈠以《条例》为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㈡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服务社会民众;
㈢紧贴经济信息化委中心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推进委中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