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委网站www.bjma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605600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委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4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7%;业务动态类信息336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23%。
(二)公开形式
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设立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厅”,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配备了专用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子显示屏、资料栏等专用设备,尽可能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方便。对群众的咨询和要求,及时沟通,了解其真实需求,努力做到热情服务,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大多数为当面申请件。
其中,当面申请29件,占总数的76.3%;邮寄申请件6件,占总数的15.8%;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3件,占总数的7.9%。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2件,占总数的58%。
“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不予公开等原因”的16件,占总数的42%。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0人次,占总数的36.3%;电话咨询35人次,占总数的63.7%。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重点,依法规范做好受理及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沟通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站在群众的立场,及时、全面、细致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沟通,依法受理,使申请人的真正诉求得到解决;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服务及时、到位。2013年,我委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下,自觉地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强化责任,开拓创新、加强服务,积极、深入的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工作。
八、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