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我委网站http://www.bjei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7587287。
一、概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政府组成部门。目前我委共配备了1名专职、2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委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并遵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人职责分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等,认真扎实开展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办法,经进行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我委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2012年新增(下同)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4%;法规文件类信息3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1%;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5%;业务动态类信息693条,包括统计信息和部门工作动态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94.80%。
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栏目中公布的信息,我委根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程序予以公开。对工作动态类的信息,由产生该信息的处长进行第一道审核把关,之后发布到委内网和外网的后台,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审核编辑后在信息公开栏目对社会公开;对以委名义正式对外印发的文件,由起草文件的处室确定文件的属性,提出公开与否的书面意见,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对所有拟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审核,最后决定是否对社会公开。通过以上工作流程,既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众通过平台了解主动公开的信息,又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本单位网站、媒体宣传报道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据统计,我委2012年共召开不同规模的新闻发布会和情况通报会等22次,向各类媒体提供资料或接受专访共计约20篇次。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和新华社等主要媒体由我委直接组织的报道约60篇次,北京电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约20次。
我委在办公室设立的资料索取点摆放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供公众查阅。
我委还在政府网站上建立和开辟了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等便民服务专栏,为公民和企业提供计算机上网查询及网上办公等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互补和互相支持的作用。
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我委今年还开通政务微博,目前共发布信息638条,转发评论约1000余人次,现有粉丝138万余人。微博信息力争用生动的语言反映我委重点工作、突出成绩、重大政策及发展方向等,贴近网民,形式创新。还尝试对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推进大会、北斗导航产业发布会等活动进行微博直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10月23日,申请人刘丹向我委申请公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2011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内容,申请用途为科研。我们按相关规定出具了登记回执,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在答复申请人之前,委主要领导和主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委领导都在答复意见上进行了批示。10月29日,我们正式答复申请人刘丹,她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委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处等有关处室共安排5名兼职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处室信息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诉讼收费情况
我委2012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费用,也未发生相关诉讼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15人次,没有接到当面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在2012年的工作中,我们感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是从内容上把握好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办公室和机关各处室的沟通,完善信息内容,和外网信息应有所区别,互为补充;二是从形式上把握好对外发布信息的各种渠道,如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宣传和微博等,统筹规划,针对不同的信息内容、目标群体和预期效果,采取不同的形式,多种渠道向公众推送信息;三是从程序上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程,进一步严格程序,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附表中统计为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情况。
(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