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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5:37    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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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3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d.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长春桥路17号);联系电话:82510559,82510860,82510964;传真:82579211;邮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13年本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教育培训与管理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89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8件,引发行政复议87件,行政诉讼99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13年,通过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78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33条,占总数的比例为4.17%;法规文件类信息767条,占总数的比例为5.99%;规划计划类信息26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10%;行政职责类信息32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54%;业务动态类信息1089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85.20%。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7处,具体包括依申请公开接待处、中关村科技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层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3年我区的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复杂情况增多,办理难度增大。2013年全区申请总数为658件,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受理355件,占54%。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拆迁补偿、腾退方案、用地规划、征地批复、请示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3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445元,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减免收费56.7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87件,行政诉讼99件,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引发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36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海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制作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信息,细化公开的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并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并加大此类工作效果在考核中的比重。

  二是严把新制作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会同法制部门及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研究编制重点为案例,形成《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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