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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5:40    来源:朝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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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2013年度朝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zfxxgk/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090089,传真:65090091。

  一、概述

  2013年,朝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公开机构”)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在高质量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从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推进业务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全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不包含垂直管理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8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35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714件,接到行政诉讼618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8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71%;法规文件类信息334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83%;规划计划类信息2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21%;行政职责类信息3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26%;业务动态类信息11197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4.99%。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对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版,优化了网络查阅政府信息的模式,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政府公报。全年出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每期发放5000份,公开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共35条,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区档案馆、各街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等为公众提供免费查阅借阅服务。

  (二)服务场所

  1.区级服务场所。全区设立了4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和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投资服务大厅等3个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3个查阅场所负责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本区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免费领取等服务工作。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公众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递交申请的接待、受理、答复,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解答工作。

  2.街乡宣传查阅场所。全区43个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的为民服务大厅,均设立了本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配备了统一的自助查询设备,方便公众就近查询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全区各公开机构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申请办理质量和答复效率。

  (一)申请情况

  全区各公开机构共受理申请3435件,其中,区政府和区政府办727件,区级机关和区属机构2056件,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652件。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3298件,占总数的96.01%;以信函形式申请133件,占总数的3.87%;通过电子邮件申请4件,占总数的0.12%。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房屋登记、建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征地拆迁、土地腾退等。

  (二)答复情况

  在全区3435件申请中,申请人自愿撤销36件,其他3399件均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816件,占总数的24.01%。

  “同意部分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0.29%。

  “不予公开”的73件,占总数的2.15%。

  “信息不存在”的1227件,占总数的36.10%。

  “非本机关掌握”的665件,占总数的19.56%。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84件,占总数的2.47%。

  “非政府信息”的244件,占总数的7.18%。

  “已移送档案馆”的66件,占总数的1.94%。

  其他214件,占总数的6.3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公开机构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971.7元。其中,检索费790元,复印费181.7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714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市法制办收到173件,全部维持;区法制办收到541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405件,不予受理的98件,确认行政机关违法、责令重新答复的37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的1件。

  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618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110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05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5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75件,全部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朝阳法院受理433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374件,裁定移送的42件,原告撤诉的9件,判决被告败诉、要求履行职责的4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件,中止审理的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4年,将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尤其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强化依法规范办理申请理念,优化申请办理流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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