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站地区管委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西站地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加大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强化公开责任,积极推进西站地区管委会公共权力透明行使,公共资金透明运作,公共项目透明运行,公共政策决策透明,公共服务透明便捷,推动了西站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西站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自2008年5月1日以来,西站地区管委会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介绍类9条,占12%;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12%;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13.3%;业务动态类信息47条,占63%;组织新闻发布会1次。
(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发布了选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设计、建立、施工单位信息共计37条,涵盖南广场绿化养护、出站系统无障碍设施改造共计21个工程项目。
(二)环境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要求,西站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对西站地区南站房站前广场、道路、绿地及公厕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环卫所1号楼高低压线路改造、环卫所购置环卫作业车辆拟选取招标代理公司环境建设均公开。
(三)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规定时限公开管委会2013年决算、201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加强数据材料审核,确保公开数据真实可靠。2013年决算信息公开;2014年预算信息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四)重点时期服务信息公开。重点时期服务保障工作,坚持落实地区春运、暑运、两会、黄金周、首都高校新生接站、新老兵转运等重点时期工作机制,采取启用地下通道进站、优化公交线路、加派车次、加开直达车和夜班车、调配出租车、增派武警兵力、组织志愿者等方式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为过往旅客出行方便及时报道春运信息,营造了良好的旅客出行环境。
(五)开设信息公开专题专栏。2014年,西站地区管委会通过专栏年度新增公开信息474条(首页中通知通告发布56条,地区要闻发布164条,工作动态发布64条);各二级页子栏目共更新信息130篇(平安北京建设发布51篇、地区文明工作发布40篇、卫生环境发布5篇、反腐倡廉工作发布30、城管工作3篇、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1篇);创建专题:“北京榜样西站地区举荐榜”、“聚焦2014春运”专题,专题中共发布图文60篇。新增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栏,新加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梦”“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等飘窗,发布政务微博信息7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西站地区管委会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情况
加强舆情收集与应对,坚持每日舆情监测,围绕社会关注的西站地区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治安秩序、环境秩序等涉及广大旅客出行方面等西站地区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受到广泛关注。积极发挥咨询热线作用,通过电话咨询和网上问答,及时接听社会来电、回答网上咨询,为群众答疑解难,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咨询热线已接听来电及回答网上咨询2042人次,其中接听来电咨询2021人次、回答网上咨询29人次,为旅客群众解决关切的出行问题提供方便服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无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西站地区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尚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更新速度和便民程度需要不断提高。
2015年,西站地区管委会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加大西站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西站地区管委会信息生成质量。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把西站地区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加大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满足和适应群众知情需求。
2.做好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和管理。有效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服务功能。
3.深入推进监督检查考核。完善考核工作细则,切实落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