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网站cgj.beiji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服务大厅,电话6851637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贴城管部门“三大职能”,紧紧围绕APEC会议及国庆65周年执法服务保障工作,紧扣“八大专项任务”,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提升主动公开实效、化解依申请公开难题、创新信息公开服务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共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1万条,同比上升40.9%。其中通过首都之窗发布8599条,同比上升38.7%;新闻媒体发稿7576条,同比上升10.2%;网络平台发布1854条,同比上升22.3%;城管网站发布7093条,同比上升15.8%;城管内网发布16125条,同比上升88.45%,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2件,同比上升37.5%。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打造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
不断加强城管官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优化综合信息查询专栏,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信息7093条,同比上升15.8%;通过城管内网发布信息1.6万条,同比上升88.45%;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通过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信息8599条,同比上升38.7%;深化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及新京报等主流媒体合作,播报涉及北京城管新闻82条次,同比上升86.4%;面向市民群众刊发《北京城管》杂志12万册,及时、全面、生动地反映城管部门在首都环境秩序保障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城管96310》节目在城市电视共播出130期,新闻525条,专题22条;《96310纪事》在移动电视播出42期,累计时长108分钟,实现了信息公开方式的多元化,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明显
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围绕APEC会议及国庆65周年服务保障工作,加大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力度,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雾霾”问题,我们主动公开了三环路内135处露天烧烤问题高发重点点位,并及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举报的监督,我们落实施工工地执法队员实名盯守制度,严格执行“六个必查、三个不许进、两个不许出”规定,及时公开了工作成效,我们还将露天焚烧群众举报高发点位的整治措施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协调媒体发布城管系统“开出首张30万元大罚单”等高限处罚非法小广告新闻,不断营造高压管控氛围;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时间、统一途径、统一格式,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健全舆情收集回应及热点政策解读机制
密切关注网络曝光的城管舆情信息,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城管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共收集相关舆情信息3144条,根据舆情曝光内容进行分类筛选,派发舆情信息批办单496份,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责成区县城管局办理等形式予以回应,涉及谣言的及时澄清事实,涉及热点工作、新规定及时进行解读,涉及误解的及时说明情况,涉及举报信访的及时解决问题,始终以事实说话,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市城管执法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2件,在申请方式中当面提出申请8件,占总数的36%;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3件,占总数的14%;通过信函提出申请11件,占总数的50%。
(二)答复情况
以上22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45%;非本机关掌握的9件,占总数的41%;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9%,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舆情收集回应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局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规定》,推动依法行政;二是夯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新渠道;三是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保障,逐步破解疑难复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