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提升行政透明度,便捷群众办事。
为全面推进政府部门职能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等信息,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4-2015年,全面清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区编办组织审核、清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共计梳理38家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行政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经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共674项,其中行政许可442项,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232项,涉及到全区各区属行政部门及市级垂直管理部门。
2015年,按照市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要求,开展投资项目试点工作,梳理编制了《海淀区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业务指导手册》,公开了区级76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一次性受理材料告知清单,完成审批材料、形式标准、内容标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形成了业务指导手册,使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都能一目了然。
2015年梳理并公布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分两期对外公布,第一期涉及区政府、街镇、区属委办局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已于2015年4月底前对外公布,其中包括以区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处罚职权事项86项,以街道为主体的处罚职权事项2项,以镇为主体的处罚事项6项,区属执法单位职权事项4981项。第二期主要涉及直属委办局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已于2015年9月底前对外公布,其中包括垂直管理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3580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2015年财政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公开部门预算的单位从59家增加至77家;二是细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部门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同时还对行政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文字说明。
做好部门决算的信息审核、数据分析、释疑等工作。区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作为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将本部门决算数据在各单位网站主动公开。同时,财政部门认真核实部门决算公开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疑点数据,与有关单位逐一核实,确保部门决算信息真实、准确,督促各单位做好公开数据的对比分析和解释说明。同时会同区委宣传部门加大政策解释和宣传,做好舆情预判。通过财政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公开《预算法》等财政政策,利用网上互动交流和热线电话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房筹集、建设和竣工信息的公开力度。2015年,我区保障性住房筹集1.3万套,基本建成7400套,基本完成了市里给予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针对百姓最为关心的保障性住房摇号配租配售情况,均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区房管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各街道在辖区内住保窗口及居委会予以张贴,有条件的街道还通过群发短信方式通知保障家庭,保证公众在第一时间掌握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重要信息。
2015年,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及时更新已公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等几十项政策,并第一时间公布我区制定的提高公租房租金补贴和市场化租赁补贴力度、以及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工作的新政策。2015年全年公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25批次,涉及1603户申请家庭,发布了第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中国铁建环保嘉苑自住型商品房、保利芳园经济适用住房、第九批限价商品住房以及第十批限价商品住房共计7批次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的相关通知27则。对于部分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住房、婚姻等情况已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的,用传统电话、书面等形式通知无效的情况下,我区首次通过区政府网站、房管局网站发布约谈通知,要求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约谈。
此外,我区创新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实时配租模式,研发上线《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时配租平台》,申请家庭可凭有效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平台,了解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随时选租公共租赁住房。平台上线及房源发布已通过区政府网站、房管局网站发布公示。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力度,区民政局按月主动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区教委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加强招收特长生相关政策及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五证”审核细则的信息公开。工商海淀分局依托“北京工商”和海淀工商门户网站新增了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年检结果、注(吊)销结果、商品质量监测、规范性文件解读、广告审查提示等公众关注度高、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业务类信息、服务类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积极打造“我想、办事服务大厅、公众查询”等网站特色栏目,开通并改进在线预约服务模块,方便企业利用在线预约服务完成退休业务办理;新增“仲裁典型案例”栏目,作为全市首家单位率先推进仲裁典型案例网上公开工作。2015年,公开仲裁典型案例信息179条,实现了30%仲裁典型案例网上公开。加大公众关注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累计公开促进就业类信息249条、社会保障类信息196条。
(五)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积极推进审查结果公告制度,在2014年公开11家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公开范围,加大对单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2015年9月,将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文委等12家单位的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审计局网站及海淀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对于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审计局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并将审计整改报告在审计局网站公开。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5年,我区加强了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的公开。加大了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公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并按月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信息。
(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在区政府网站、食药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上,不定期公示海淀区食品药品案例监测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海淀区餐饮单位量化评级结果、不合格食品药品(药包材)信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结果等,客观评价海淀区食品安全状况,有效震撼违法犯罪分子,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索赔权。
(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结果和群众投诉举报公开,将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检查结果、污染排放及处理结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般工商类企业群众投诉情况及执法部门查处情况都进行了公开,为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信息。
二、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我区从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依法治区的高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区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逐步提高全区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监督和救济。全区信息公开队伍较稳定,部分单位增加了人员配备和经费配套,聘请了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全区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高。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普查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滞后等相关问题的通报》的要求,区政府办会同区经信办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信息更新时效性专项检查,对部分单位动态类栏目、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升级改造信息公开大厅。升级后的信息公开系统优化了信息检索方式,减少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层级,增加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畅通信息发布渠道。
三是积极发挥新媒体应用,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开通“海淀教育”、“海淀政务”、“三山五园”等微信号,提高了传播效率和舆论引导能力。通过新闻发布会宣传、解释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政策、新措施、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编辑《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报》共4期,发放全区各单位及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我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受理环节,进一步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在传统当面申请、邮寄申请、邮件申请、传真申请的基础上,开通了网页申请,于2015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系统运行状态稳定。加强引导服务工作,对全区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公开受理渠道进行了梳理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指导,辅以检查,确保全区各单位受理渠道畅通。推行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和诉讼、败诉案件报备机制。有利于及时掌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败诉案件情况,加强败诉案件共性问题研究。
(四)联合法制、保密部门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对新情况、新形势的适应和把握能力。
2015年,我区联合区保密局全覆盖、有重点地对全区82家信息公开主体进行了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检查,正确厘清保密和公开的关系,增强保密和公开的实操能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整改,确保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能紧跟形势要求。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209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91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77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条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21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3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2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18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23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14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7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3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4期;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1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3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8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4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8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9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5)。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0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30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4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285件,其中区政府受理669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988件,占总数的43.24%;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0.088%;通过网络提交申请70件,占总数的3.06%;以信函形式申请1230件,占总数的53.83%。
(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规划、征地批复、征地拆迁及其补偿费用发放、使用情况及有关行政复议的证据、依据及全部卷宗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2.答复情况
已答复的2245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51件,占总数的2.27%;
“同意公开”734件,占总数的32.69%;
“同意部分公开”13件,占总数的0.58%;
“不同意公开”470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商业秘密0件;涉及个人隐私0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4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99件,占总数的8.86%;
“申请信息不存在”695件,占总数的30.96%;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9件,占总数的3.5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件,占总数的0.18%;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647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88件,已全部审结,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57件,被依法纠错18件,其他情形13件。
区政府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34件,并已全部审结,其中维持决定24件,驳回申请2件,被依法纠错8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620件,一审案件418件,二审案件202件。一审案件中已审结40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60件,被依法纠错40件;二审案件中已审结180,法院均维持原判或裁定驳回上诉。
区政府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445件,一审293件,二审152件。一审已审结28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71件,被依法纠错15件;二审已审结141件,法院均维持原判或裁定驳回上诉。
3.举报
2015年,海淀区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2件。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转相关单位阅处2件。经过调查,情况属实2件,并已向举报人回复。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82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7名,其中,专职人员数5人,兼职人员数82人。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6.6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5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8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37人。
四、宣传解读回应情况
(一)2015年,我区进一步完善舆情通报制度,舆情监测、预警、控制衔接良好,维护了区域舆论氛围积极健康平稳。在此基础上,我区积极发挥新媒体应用,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传播效率和舆论引导能力,呈现正面政府形象。
(二)加大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的力度。对于重大政策调整或重点项目实施等需要及时告知群众的信息,我区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新闻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报纸、网上征求意见、座谈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
(三)我区创新实现信息公开专栏与区新闻网内容共享,保证日均信息发布量。每日及时更新政府网新闻频道内容,并将更新内容与区政府门户网站联动共享,保证重要新闻全面发布。
五、存在不足及2016年工作安排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一些领域的信息公开上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仍有待提高。虽然近几年我区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但与群众要求和期望还有距离。二是依申请办理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存在答复主体不合法、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不明确、证据材料保存不完整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发声,减少依申请信息公开压力。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保障房、征地拆迁、财政预决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风险;二是加强创新,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各单位的疑难信息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在受理、答复环节提前参与,严把法律关,提高答复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开展培训,狠抓落实,使公开意识贯穿行政工作始终。组织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站位、拓宽视野。以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把公开理念贯穿行政工作始终,把公开方式体现在行政工作全过程,把公开效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法行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