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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9 10:00    来源: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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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之要求,现编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电子版可自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hzf.beijing.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邮编100161,电话89156200。

  依据《规定》第36条之规定,本报告包含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具体为:

  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据《条例》及《规定》之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总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总队召开总队长办公会、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队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的落实作为推进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市级公开清单中涉及我单位的机构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公开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按要求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目前,机构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预决算等均已在我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府的公开透明度。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总队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定》《总队会议开放规定》等4项相关工作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底数,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探索编制我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机制,对总队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促进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着力提升总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公众参与

  2018年,总队通过将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文化执法“今日头条”号和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工作,有效地增强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开通了政民互动栏目,拓宽交流渠道,更好地了解并解决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在总队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咨询”互动专栏,对于公众提出的政务咨询或意见建议,及时予以有针对性的回应。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2018年,总队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抓好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总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培养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全年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人员数57人次。积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重点做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总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总队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4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42条(包括工作信息79条、队伍建设18条、媒体报道42条、人事动态3条),其他265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1件撤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对其余8件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

  从8件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来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总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行政复议0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监督考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总队将充分利用新闻发布等手段,优化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运用门户网站、文化执法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考核力度,提升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事项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及政务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会议开放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群众代表等列席,增强决策透明度。在总队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法规公开专栏,对总队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涉及到的国家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分类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的法律法规文件。继续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中设置“行政处罚查询”专栏,及时公开监管和执法信息,持续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2. 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在总队门户网站中的政策法规公开工作以及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在总队网站公开文化市场新出台或修订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文件,及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亮点解读、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旧对照表、网络出版规章新旧对照表、专网及定向管理规定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对照表等法规专业解读材料。全年围绕全市文化执法宣传、政策法规解读、行政处罚查询、执法案例选登、“扫黄打非”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

  3. 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总队门户网站围绕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查处的大案要案、工作亮点及社会关注点等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在“主动”二字上做文章、下功夫。针对媒体关切、社会关注的文化市场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打击“黑广播”专项行动、有害网络游戏传播问题等,将北京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每季度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本市文化执法案件办理情况。通过在门户网站上宣传文化市场举报办法、开通举报平台、宣传“12318”举报热线等方式,畅通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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