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履行法定公开义务。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机构改革后及时对机构信息、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在我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开,依法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认真抓好财政预决算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总队官方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在总队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总队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纪检监督途径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检查结果。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普法宣传片,发布复工复产工作举措,助力文化市场企业复工复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版),在总队官方网站及时更新,公布受理渠道、公开场所等信息,法定要素齐全,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及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做好回复工作,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2020年,总队共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20件,除1件跨年度申请按规定正在办理中,其余19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确保依法依规予以答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为总队收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因此总队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一步抓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清单形式明确公开规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做好动态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核工作,更好的为公众提供服务,未出现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加强在门户网站中的政策法规公开工作以及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公开文化市场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文件,确保社会公众和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全年围绕本市文化执法宣传、执法案例选登、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栏目设置进行了调整。“政务公开”专栏下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全清单”、“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栏目,其中“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利用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进一步加强文化执法“今日头条”号和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应用,坚持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全媒融合传播,强化政府信息精准化传播和便捷性应用。同时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监控政府网站安全情况。
(五)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工作,安排信息公开骨干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专题培训班,适时组织重点处室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外联系电话制度等相关业务。强化“政务公开人人有责”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效果。
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咨询服务管理,确保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并在总队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咨询”互动专栏,有针对性的回应公众提出的政务咨询,坚持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推动监督服务,畅通沟通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总队将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多方式、多渠道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开工作以及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优化队伍建设,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提高信息公开业务骨干力量,进一步提升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网站网址为:http://whsczfzd.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