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平区政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有序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落实公开流程规范
一是编制《昌平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手册》,细化9项制度细则,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立“两区建设”等专题,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民生实事、执法监督、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发布信息3401条。三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全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3件。四是强化对各单位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普适性的线上业务培训与依申请疑难件的线下分析研讨相结合,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公开平台管理
一是强化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提高政府网站数据分类管理应用效率。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二是完成政务服务智能机器人“平平”功能模块开发测试以及微信小程序开发上线工作,扩充知识库数据1.4万余条,实现语音交互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即时问答服务。三是强化大数据、云监测等前沿监测检查技术应用,细化政务新媒体考核细则,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月度通报制度。
(三)完善政民互动机制
一是扩大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利益、民生实事方面的政策性文件,通过设置“我要提建议”留言功能收集群众意见,发挥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作用。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以图解案例、政策问答、视频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区级政策文件17项,让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三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务公开系列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等方面举办4场“政策公开讲”、11场“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政民互动沟通,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
(四)加强考核评估监督
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优化考评细则。按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并通报评估结果。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深度和广度,对于企业和办事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公开比例不高。二是政府网站底层内容管理平台系统不能充分满足政府网站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需求。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不规范。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工作规范标准有待进一步强化。
改进情况: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融合发展,将推进政府信息法定内容公开与办事所需信息公开相结合,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告知,充分满足办事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二是不断升级并探索新技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深度应用,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知识库一体化融合发展。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将良好举措形成典型案例,采取视频、线下会议等经验交流形式,切实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