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202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组织召开五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中心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方案》《加强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等年度信息公开重要工作文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深入推进政务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政务公开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
公积金中心及时公开预算决算信息、采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招考录用信息、统计信息等,坚持规划专栏集中统一发布,进一步提升信息查询、获取的便捷性。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助企纾困工作措施等重点改革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公开实效,编辑制作一图读懂、短视频、小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信息,充分运用“两微一抖”等政务新媒体开展业务政策和便民举措宣传,让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更便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无失泄密问题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获取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安排专岗专人负责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答复文书规范。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9件,无超期受理和答复情况,将继续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公开诉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
提升宣传时效,公积金中心针对新出台的业务政策,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暨舆情会商会,主动协调接洽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做好发布及解读,先后在新京报整版报道《北京老旧小区改造可提取公积金》《单位因疫情缓缴公积金不影响员工提取或贷款》,在北京青年报头版报道《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网上都能办》等政策举措。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阶段性支持政策做客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现场访谈,并在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商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客户端推送政策解读,有效提升公积金政策知晓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公积金中心率先完成一体化平台“领导信箱”组件升级工作,与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互动交流更加及时、便捷。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优化网站一级政策文件搜索功能和栏目、专题、应用系统搜索功能,使公积金检索服务更简易、更便捷、更智能。按时完成网站IPv6改造,严格落实巡查网站机制,及时更新维护网站主要页面、栏目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和原创信息发布,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不断提升,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断错链等问题。
(六)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定期对年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及全清单事项公开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领域培训,提高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政策性文件未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本年度公积金中心出台部分政策文件以落实上级单位文件精神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为主,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公积金中心加强政策文件意见征集工作,在制定涉及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切身利益或者对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时,广泛开展政策制定阶段公众意见征集工作。
二是行政复议结果纠正问题有所增加。相关行政复议均由同一申请人提起,公积金中心通过电话和现场面对面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多次与申请人及其家属沟通,对申请人退休前所属多个单位进行查询和走访,全面深入了解申请人诉求、工作背景和其他困难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吃透政策,加强与申请人、上级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相似申请不再出现复议纠正结果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0件,发出缴费通知金额0元,实际收取缴费金额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gj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