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的统一部署,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基层指导,加大交流培训力度,为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较大贡献。
一是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区级领导小组、区公开办、各单位公开机构的三级工作体系,通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深入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谋划全年工作的推进落实。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督查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公开工作纳入区属各委办局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显著提升。进一步加强了“石景山信息网”公开力度,指导、督促区各相关部门重点做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主页上主动公开了我区“十二五”时期相关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发展计划等规划计划,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财政信息,为民办实事工程、折子工程、济困工程等区重点工程及其执行进展情况;同时区属各委办局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公开城建、教育、社会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计划数十项;还建立了关注度较高的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重大工程等栏目的快速通道,方便百姓查找监督。
三是各类公开场所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强化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更新设施设备,加强文件移送,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各街道(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色开展,如古城街道开设了博客空间,为辖区居民提供最新的政策说明以及各类申报表格、资料的下载服务,区档案局在“档案馆日”期间开通了微博,宣传档案工作。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均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保持当面受理、邮寄受理、网络受理三大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石景山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3条,占总数的4.5%;法规文件类信息435条,占总数的15.89%;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占总数的0.8%;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0.11%;业务动态类信息2154条,占总数的78.7%。
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2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88人次,占总数的57.49%;电话咨询139人次,占总数的42.5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全区共有39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各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公开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一)申请情况
石景山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59件已经答复完毕,1件还在办理中。其中当面申请57件,占总数的95%;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2件,占总数的3.3%;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1件,占总数的1.7%。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5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27件,占总数的45.77%;
“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1.69%;
“政府信息不存在”17件,占总数的28.81%;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1件,占总数的18.65%;
“申请信息内容不明确”2件,占总数的3.39%;
“已移送国家档案馆”1件,占总数的1.69%。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
针对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2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但是对照《条例》以及市政府申博体育_bob电竞app-在线*官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要求,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工作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12年我区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加以部署。
二是加强渠道建设。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快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和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基础工作检查和考核,认真开展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