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单位网站(gz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512)。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在网站上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栏目,内设“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业务动态”三个子栏目。今年我委主动公开的具体情况是:公开信息11条。
我委在市国资委网站上还设置了“国资委概况”、“国资新闻”、“政策法规”、“通知通告”、“监管单位”、“国资集萃”等专栏,在相关信息生成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公开。
此外,我委注重拓展公开渠道,通过《首都建设报》、《首都国资》杂志、《北京国资年鉴》等形式公开重大会议(包括统计系统本年度重大会议以及专项会议情况)、重大事项(包括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要点(包括党委工作要点、市国资委工作要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委今年共收到5例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我委信息公开受理机制、答复程序,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研究了申请事项,均按文件要求,在答复期限内及时进行了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
使信息公开与国资监管工作相结合,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结合,继续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监督保障、业务要求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缺点及不足,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