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对比2011年发布的首版指南,新版指南提出三级综合医院均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指南明确,三级综合医院均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并将其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以及不少于三个中医专业。可开设的中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皮肤科等。
三级综合医院应根据临床专科发展和建设情况,设立中医病床。原则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的5%。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中医病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鼓励二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不少于两个中医专业。有条件的二级或三级医院可在门诊设立体现中医诊疗特色的中医综合治疗区,在病区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根据临床需求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等服务。
指南要求,开设中医临床科室的医院要积极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其他临床科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探索开展中医药嵌入式服务,支持中医类别医师进入临床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或与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多学科诊疗团队,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柴嵘)